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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我省笔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参加2020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0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二、面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3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三阶段,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6日。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三)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1月9日—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四)面试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3月3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
  三、报名操作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考生须本人亲自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培训机构或团体替代考生报名无效。
  1.2020年12月10日—12月13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选择“报考考区”时注意:考生须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省高校园区各高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在校生,须选择“晋中市省高校园区”考区)。
考生面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2.参加2019年11月及以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本次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参加2020年11月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A.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B.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C.拔打客服电话。考生可在面试报名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第二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本人须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所选考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逾期未办理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考生现场确认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遵从确认点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户籍在山西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社会考生
  (1)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考生本人的居住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山西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2)。
  第三步:网上缴费
  2020年12月10日-12月16日,已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5〕241号文件执行,报考费280元/人。
  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则面试报名完成。未经现场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有关各科目面试考试大纲内容,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中职专业课的面试科目见附件3。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面试程序为: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考官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日语、俄语等科目,考生需自备教材,考官将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
  六、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面试成绩将于2021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考生若对面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成绩复核统一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律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3月13日18:00前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申请表(见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见附件5),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逾期不接收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成绩复核结果将于3月20日前通过邮箱通知考生。
  考生面试合格后,可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均可),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参见各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
  七、考生须知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6),了解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生考前14天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7)(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
  2.考生应凭打印的本人《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4.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7.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 http://www.sxkszx.cn/
  各市咨询电话:
  太原市:0351-3199908;大同市:0352-2537449
  阳泉市:0353-2297070;长治市:0355-2058509
  晋城市:0356-2066106;朔州市:0349-8851183
  晋中市:0354-3806644;晋中市省高校园区:0354-3806644
  运城市:0359-2216398;忻州市:0350-2020429
  临汾市:0357-3063355;吕梁市:0358-8211682
  附件1: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确认点名称 确认点地址 确认点电话

 
特别提示:
1.以下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在本校设立的确认点确认: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中北大学、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市校区)、太原科技大学、太原工业学院、太原学院、太原幼儿师范学校。
请以上学校在校生关注本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2.其他考生,选择以下户籍或居住证明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确认点确认。
小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小店区晨光西街10号 0351-7172981
迎泽区招生考试中心 迎泽区庙前街19号 0351-4959428
杏花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北大街145号(杏花岭区四中西门) 0351-3197970
尖草坪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柴村迎宾北路19号 0351-6036638
万柏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万柏林区前进路21号 0351-6180194
晋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晋源新城(教育局院内) 0351-6592513
清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清徐县清源路36号 0351-5722590
阳曲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原太高速黄寨出口北300米 0351-5568908
娄烦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娄烦县城南大街(县教科局) 0351-5321099
古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古交市大川东路21号 0351-5147880

 
特别提示:
1.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晋中学院的在校生,在本校确认点确认。
2.以下学校的在校生在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确认: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传媒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山西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其他考生选择以下户籍或居住证明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确认点确认。
榆次区招生办 榆次区玉湖路49号 0354-3806730
榆社县招生办 榆社县东大街2号 0354-6621935
左权县招生办 左权县旧职业中学(太子莲池路10号) 0354-8631757
和顺县招生办 和顺县中和南街(原南关小学) 0354-8124701
昔阳县招生办 昔阳县新建路政府南院 0354-4326138
寿阳县招生办 寿阳县朝阳街106号 0354-4606517
太谷区招生考试中心 太谷区文化广场教育局北门口 0354-6223252
祁县招生办 祁县丹枫东路14号 0354-3836484
平遥县招生办 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审批大厦七楼711 0354-5868095
介休市招生办 介休市职业中学教科局院内 0354-7281526
灵石县招生办 灵石县天石大厦东四楼 0354-7618622
山西农业大学 太谷县铭贤南路1号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教务部网页(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6288254
山西农大信息学院 太谷区学院路8号(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5507752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榆次区广安街189号(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3127284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 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学街209号基础学院一层大厅 0351-3176750
太原师范学院 大学街319号三行楼教务处五层A525(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1-2886315
晋中学院 榆次区文华街199号各学院(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1-3985582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太榆路武宿南16公里处办公南楼204(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1-7691716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区8号路15号学院主楼五层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3996523

 
平城区招生办确认点 文昌街平城区教育局4层 0352-5022331
云冈区招生办确认点 云冈区安居街云冈区招生办 0352-7055839
新荣区招生办确认点 新荣区长城西街新荣区教育局招生办 0352-7648807
云州区招生办确认点 云州区老帅街1号 0352-7298862
阳高县招生办确认点 阳高县辕门西街八胡同对面 0352-6623369
天镇县招生办确认点 天镇县新城教科局 0352-6822174
广灵县招生办确认点 广灵县壶泉镇广泰西街教科局 0352-8823293
灵丘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灵丘县新华西街教科局 0352-8522427
浑源县招生办确认点 浑源县书院街教育科技局 0352-7227010
左云县招生办确认点 左云县林河南路教育科技局 0352-7931312
大同大学确认点 大同大学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7563166
0352-7158317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同师范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2186803
大同幼师确认点 大同幼师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2186908

 
阳泉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阳泉市城区招生考试中心(东营盘一巷2号) 0353-3034023
阳泉矿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阳泉市桃北中路100号(阳泉外国语学校) 0353-4196001
阳泉郊区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3号 0353-5151375
阳泉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平定县教育科技局一层 0353-6062277
阳泉盂县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盂县秀水东街194号 0353-8095927
长治 华北机电学校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延安中路420号 0355-2058509
晋城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晋城技师学院内体育场室内馆(晋城市上辇街239号) 0356-2066106
朔州 特别提示:
    在朔州市范围内就读但未设立确认点的院校在校生(中北大学朔州校区、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朔城区教育局确认。
朔城区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鄯阳街文体大楼304室 0349-2151734
平鲁区招生考试中心 平鲁区教育局四楼西招办信息中心 13383499281
山阴县招生办 山阴县教育局四楼招生办公室 0349-8170620
应县招生办 应县图书馆楼东二楼 0349-5064115
右玉县招生办 右玉县教育局三楼西招考中心 0349-6674405
怀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4号楼 18634900644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楼315室 0349-8809888
运城 特别提示:
在运城市范围内就读但未设立确认点的院校在校生(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在盐湖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认点确认。
盐湖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运城市盐湖区禹都东大街425号(运城市盐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0359-2381617
永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永济市教育科技局(永济市舜都大道14号) 0359-8036878
河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河津市教育科技局(华兴路集中办公区) 0359-8840376
芮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芮城县教育科技局三楼招生办(永乐北路9号) 0359-3028701
临猗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临猗县教科局四楼招生办(府西街1026号) 0359-4037186
万荣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万荣县教育科技局南四楼 0359-4529793
新绛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新绛县学府城教育科技局一楼东端 0359-7548651
稷山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一楼 0359-5531392
闻喜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闻喜县教育科技局三楼招考中心 0359-7031813
夏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夏县东风西街31号教科局二楼 0359-8532069
绛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绛县振兴街西段(绛县教育科技局二楼招生办) 0359-6532654
平陆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平陆县傅岩路南22号(平陆县教育科技局二楼考试中心) 0359-3530515
垣曲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垣曲县中条大街中段教科局三楼 0359-6029823
运城学院 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教务处 0359-2090104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0359-2550615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区学院西路2号 0359-2505619
忻州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成职教科 0350-8675725
忻州师范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0-3339096
临汾 山西师范大学 尧都区贡院街1号山西师范大学教务处(面向本校在校生) 0357-2051073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尧都区解放东路657号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面向本校在校生) 0357-3012019
山西师大临汾学院 尧都区鼓楼南大街18号山西师大临汾学院(面向本校在校生) 0357-2580515
华门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华门景区正门东南侧(面向其余考生) 0357-3063355
吕梁 离石区招生考试中心 离石区招生考试中心(原科技局一楼104) 0358-8218839
孝义市招生办 建东街(53号)进修校内一层(建东街渤海湾对面) 0358-7626816
汾阳市招生办 汾阳市南门小学南熏校区三层招生办 0358-7228671
文水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文水县教育科技局二楼西(212室) 0358-3089110
临县招生考试中心 临县新城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0358-4423567
交城县招生办 交城县教育科技局(县城西街迎宾路2号) 0358-3537298
方山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东二楼三室 0358-6022237
柳林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柳林县青龙文化大楼0811 0358-4012245
中阳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中阳县县委集中办公区3号楼3层 0358-5300513
石楼县招生事务中心 石楼县文化大楼四楼(408室) 0358-5723363
岚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岚县招生办(育红中学东侧) 0358-6727143
兴县招生考试中心 兴县教育科技局二楼 0358-2379517
交口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三楼招生办 0358-5440077
吕梁学院教务处 综B教学楼111、112办公室 0358-8220037

点击下载附件2:山西省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附件3:
中职专业课面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D01 农林牧渔类   D11 休闲保健类
D02 资源环境类   D12 财经商贸类
D03 能源与新能源类   D13 旅游服务类
D04 土木水利类   D14 文化艺术类
D05 加工制造类   D15 体育与健身类
D06 石油化工类   D16 教育类
D07 轻纺食品类   D17 司法服务类
D08 交通运输类   D18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D09 信息技术类   D19 其他
D10 医药卫生类      
           

 点击下载附件4: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5:
山西省202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接收考生成绩复核材料邮箱

所报考区 邮箱 联系电话
太原 tyszbzhk@163.com 0351-3199908
大同 42057004@qq.com 0352-2537449
阳泉 794990500@qq.com 0353-2297070
长治 czzkzxbgs@163.com 0355-2058509
晋城 475389770@qq.com 0356-2066106
朔州 593686319@qq.com 0349-8851183
晋中、高校园区 jzsjszgcy@163.com 0354-3806644
运城 yckssk@163.com 0359-2216398
忻州 32382877@qq.com 0350-2020429
临汾 1280978308@qq.com 0357-3063355
吕梁 422543501@qq.com 0358-8211682

附件6: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省、市疫情防疫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对于扰乱现场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7)(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交给监考老师查验,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给所在市考试部门。登记表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三、考前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提前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考试当天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健康状况检测登记表无异常情况、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考生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考点。
  四、入场时按监考员指令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保持间距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五、考场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由各市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生赴考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七、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或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点击下载附件7: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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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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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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