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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始兴县2020下半年招聘教师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韶关市始兴县2020下半年招聘教师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受用人单位委托,决定组织开展始兴县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12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岗位及薪酬待遇

  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2名,教育类岗位17名(小学教师5名,幼师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始兴县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获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2年12月16日前、1984年12月15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12月15日后出生)。

  4.始兴县户籍人员含始兴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始兴县,或在始兴县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以当地社保参保时间为准)。此类人员报考限定条件含始兴县户籍人员岗位的,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的,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6-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综合类岗位: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4室),咨询电话0751-3336127。

  教育类岗位:始兴县教育局二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751-3330313。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5日。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8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

  (8)报考“限在始兴县内幼儿园工作三年以上人员”岗位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用人单位出具的幼儿教师工作证明(累计满三年以上,报名首日以来仍在职,计算日期截止2020年12月15日)。

  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累计满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须含报名首日以来,计算日期截止2020年12月15日)。

  ③报考者须确保在入编前后累计缴交社保年限满15年(按照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其中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按照自身年龄计算,提交相应年限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日期截止2020年12月15日)。

  注:报考者在报考后不得随意停缴社会保险,如因中断社会保险造成到退休之日计算缴交社保年限不足15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各个环节,后续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该环节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我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如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人员招聘专门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二大类: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两小类:一类为中小学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另一类为幼师岗位通用能力测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到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07室领取,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到始兴县教育局六楼人事股领取。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地点、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其它。报考人员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100分为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始兴县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通过始兴县政府门户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3.其它。面试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3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统一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始兴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或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14天,附件5),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十一、其他事项

  (一)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如不能履行服务期限承诺,需承担违约责任。

  点击下载>>> 

  2020年下半年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xls

  2020年下半年始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教育类.xls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安全考试承诺书及健康码.doc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考生承诺书.doc

  始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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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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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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