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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织工作。现将2021年下半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和报名条件。
  2、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和《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两份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及《安全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法定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要求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三)身份要求(符合以下任一身份均可报名)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持有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所有类别)或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毕业后户籍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本市参加考试,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参加考试。
  (四)学历要求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
  1、以上学历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须提供如下材料,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时慎重考虑,提前准备。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五)健康要求
  要求符合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面试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下半年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 月10日0:00—12 月13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二)面试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1)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2、考区选择。
  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含公费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报名流程图:
          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3、审核状态。
  (1)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
  (2)考生信息审核通过(含照片)后,报名网页则显示为“审核通过”,此时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3)考生信息初审或终审不通过(含照片),报名网页则显示为“不合格”,请考生根据时间安排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报。
  (4)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
  2020年12月10日-12月15日期间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含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如果初审确认状态为“不合格”,请考生在12月16日前(含16日)按照审核备注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重报或电话咨询,逾期不得再做修改;2020年12月17日工作人员将对需修改信息(含照片)的考生信息进行终审,终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
  (2) 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不得侧身;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4)照片背景必须为纯色,白色背景为佳(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
  (5)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6)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软件仅限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
  (7)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照片样张:
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注: 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考生注册新增信息填报提示:
  ①增加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信息的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有无居住证
  增加信息项名称2:居住证申领地
  注:
  a.“居住证”信息项为可选项,如考生没有申领过“居住证”,可在“有无居住证”信息项选择“无”即可;
  b.如申请过“居住证”,可在“居住证申领地”信息项选择申领地的“省份”和“地市”名称。
  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考生新增“学制”、“当前年级”、“专业”信息采集
  增加信息项名称1:学制
  增加信息项名称2:当前年级
  增加信息项名称3:专业
  注:
  a.“学制”信息项有“一年”至“七年”7个选择项。
  b.“当前年级”信息项有“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及以上”4个选项。
  (5)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0年下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获取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6)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三)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月6日—1月8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0年下半年面试日期为:2021年1月9日(周六)、10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1年3月3 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edu.sh.cn)相关信息发布。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全、平稳、有序。本次面试将对考生进行考前健康监控和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在12月25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后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3.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签到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6.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报名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员。
  7.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0.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spanarial",sans-serif; color:red;mso-font-kerning:0pt'=""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1《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
附件2《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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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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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考核公告

根据《2024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经研究,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4年度附中教师(共正式编制3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截止

应聘报名将于2024年5月22日(周三)上午8:00结束,所有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可登陆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且确定来我校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人员须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上午8:00前,按资格复审与考核邀请邮件的地址回复确认邮件,确认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确认参加附属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如未收到确认邮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逐一邮件告知。

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8:00–8:50

资格复审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中门(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身份证(须复印件);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4.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并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

在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附中共同组织,整个考核过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育理论(20%)及相应学科教学设计(80%)。相应学科教学设计准备3个课题,开考前由每一科准考证号第一位的考生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9:00–11:0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问答的形式)

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现场问答不超过5分钟。试讲内容:招聘学科新教材必修课内容。试讲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学内容组织、语言阐述逻辑、板书设计等方面的教学基本功。现场问答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每个岗位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由每一科面试抽签第一位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15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5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15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下午14:30(提前15分钟来校进行抽签)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核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1056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561-3803274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淮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

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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