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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香河县2021年招聘教师4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香河县2021年招聘教师416人公告

  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育阶段劳务派遣人员416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共计416人。

  (一)高中文化课62人,其中:

  1.一中24人:语文1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生物2人、历史5人、地理4人、政治3人、信息技术1人;

  2.三中27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政治3人、信息技术1人。

  3.职中11人:语文3人、数学3人、历史1人、政治4人。

  (二)职教中心专业课7人,其中:

  旅游服务与管理1人、计算机应用3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电子商务1人、舞蹈表演1人。

  (三)初中78人,其中:

  1.城区初中52人,语文6人、英语5人、数学3人、政治8人、历史11人、物理5人、生物2人、化学1人、地理3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4人、美术1人;

  2.农村初中26人,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2人、历史3人、政治6人。

  (四)小学244人,其中:

  1.城区小学159人,语文50人、数学49人、英语15人、音乐10人、美术6人、体育19人、科学9人、道德与法治1人。

  2.农村小学85人,语文30人、数学32人、英语3人、体育4、音乐6、美术3、科学2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2人、道德与法治2人。

  (五)幼儿22人,其中:

  1.淑阳镇小学附设幼儿园13人。

  2.安平镇小学附设幼儿园9人。

  (六)职中3人,其中:

  1.保健医2人。

  2.护理员1人。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不能低于1.5:1,如达不到1.5:1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二)学历及学位要求

  1.一中岗位要求具有一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三中、初中、小学和职中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幼儿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以上岗位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2021年夏季毕业生也可报考。

  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2021年夏季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三)报考中小学及幼儿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夏季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报考职教中心保健医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报考职教中心护理人员一般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无护士执业资格但符合护士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1年夏季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报考高中、初中教育阶段岗位及音体美幼岗位要求教师资格专业对应(2019、2020和2021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学历专业对应),其他教育岗位要求教师资格专业或学历专业相近。职教中心保健医岗位要求具有临床医学专业;职教中心护理员岗位要求具有护理专业,熟悉学前儿童护理知识。

  (五)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4年12月17日至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香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以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发布公告为准,同时,在各新闻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heb/12lfxh/

  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网站(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小于100KB)。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1年夏季毕业生学信网的学籍证明、保健医岗位的医师执业证书、护理员岗位的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子扫描件要求PDF或jpg格式,要用专用扫描仪或高像素相机拍摄,所有上传图片要清晰。文件名用相应的资料内容命名(例如身份证.Jpg;学历证.jpg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上传学信网下载的PDF文件,全部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因考生上传图片不清晰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岗位不符的专业、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伪造学习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资格审查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夏季毕业生需上传学籍证明)。

  (四)网上缴费

  2021年1月5日至1月7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

  (五)打印准考证

  2021年1月13至1月15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16日,在香河县第三中学进行笔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经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高中文化课、职中专业课岗位笔试科目为《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初中、小学及幼儿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保健护理专业笔试科目为《保健护理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高中学科专业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保健护理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所考两科目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1.5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1.5的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有作弊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面试

  2021年2月2日至3日,在香河县第四小学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电子版及照片均可),经查验健康码、现场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1.面试方法

  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舞蹈表演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技测等环节需按评委要求进行。

  试讲: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技测: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所有测试项目均应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主要包括:⑴命题作画:考生根据命题要求作画。绘画工具(铅笔、橡皮)考生自备,绘画纸考点统一准备;⑵即兴弹唱:考生根据要求即兴演奏视唱(弹、唱曲谱均为简谱);⑶体育运动项目测试;(4)舞蹈表演项目测试。

  试讲、技测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试讲、技测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试讲和技测成绩。

  2.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试讲、技测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在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其中,需要进行技测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试讲成绩×30%+技测成绩×30%。

  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再进行一次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

  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九)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请考生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考察表,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入体检环节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本次招聘不安排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不与职称挂钩,待上级出台政策后,从其规定),全部由县财政负担(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医疗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补贴、教龄补贴等各项津补贴和各项奖励性补贴与我县在编教师同标准同步执行;住房公积金计提(存缴)基数和比例,按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2021年招聘人员,自2021年9月入职起兑现工资待遇。

  六、人员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交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聘用期间如发现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或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教体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商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凡无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在一年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021年7月30日至31日,拟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香河县教体局人事股。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he.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被聘用的2021年夏季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0日至31日提交高校毕业及报到手续,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未提交毕业及报到手续者和学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未发放证书(含无法查询结果)的2018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可以报考(须提交教师资格证考试准考证、缴费证据)。拟聘者须在2021年7月30日至31日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香河县教体局、香河县人社局进行联系咨询。

  教体局:(0316-8315026)人社局:(0316-8321750)
  附件:2021教师岗位目录

  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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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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