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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泽县2021年招聘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临泽县2021年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满足学校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计划为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专业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毕业,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一致。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招聘对象条件

联系方式

学历及

学位

专业

其它

临泽县教育局

临泽县第一中学

2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物理学

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岩吉龙

13519068878

1

教师

化学

1

教师

生物科学

临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1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1

教师

英语

2

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财会类或汽车

维修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县属初级中学

(县城)

2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2

教师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教师

英语

2

教师

物理学

1

教师

化学

1

教师

汉语言文学或思想政治

城区中小学

1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或音乐美术专业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

音乐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1

教师

美术

  表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指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月26日(18:00)。报名人员将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2021年临泽县公开招聘中学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原件pdf扫描件)及1分钟自我介绍视频(须显示全身体貌)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3223982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学校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临泽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确定为拟聘人选,认定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不确定拟聘人选,该专业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临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5953176(临泽县教育局)   0936-5525802(临泽县人社局)

  附件:2021年临泽县公开招聘中学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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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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