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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2021招聘教师1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泰兴市2021招聘教师160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泰兴市2021年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6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泰兴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4日到2003年1月18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岗位计划表》中报考对象的说明: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截止报名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泰兴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泰州市内其他地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
  笔试成绩构成为,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其中12、15岗位(小学信息技术、特教信息技术)专业知识笔试形式包括笔答和上机操作,笔答和上机操作成绩在专业知识成绩中各占50%。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公布。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泰兴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学生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3)其他要求:
  ①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人员,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同时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落实工作的承诺书。
  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同时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承诺书。
  ③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等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材料)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当场向泰兴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如出现笔试成绩在切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3.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招聘岗位,采用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方式由评委现场公布;模拟上课内容在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2分钟,考生提前1小时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生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幼教岗位考生按模拟上课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1.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2021年1月14日09:00-1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1年1月14日09:00-1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2021年1月14日09:00- 1月2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1月14日09:00-1月21日18:00;
  5.缴费确认:2021年1月14日09:00-1月22日12:00;
  6.应聘岗位被取消考生改报:2021年1月24日09:00-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2021年2月10日到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月28日-29日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用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
  (1)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学生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1月14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并公示。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体检人选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开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含确认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参加公开选岗。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
  1.选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已怀孕的体检人员,在按规定申请暂缓检查以外的体检项目均合格的前提下先参加选岗,待其分娩后须进行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的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泰兴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首聘期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在选岗前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在本次招聘聘用结束前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空缺岗位的选岗。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和递补人员选岗按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选岗后,因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1.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考生在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3.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职中电子岗位招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十、疫情防控
  考生应认真阅读《泰兴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728130、87728131(泰兴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25-89616186
  举报电话:0523-87728181(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址:泰兴市人民政府网工作专栏(教育局),点击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6604/index.html
  点击下载>>>
  2021年泰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泰兴市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泰兴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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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考核公告

根据《2024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经研究,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4年度附中教师(共正式编制3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截止

应聘报名将于2024年5月22日(周三)上午8:00结束,所有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可登陆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且确定来我校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人员须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上午8:00前,按资格复审与考核邀请邮件的地址回复确认邮件,确认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确认参加附属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如未收到确认邮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逐一邮件告知。

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8:00–8:50

资格复审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中门(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身份证(须复印件);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4.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并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

在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附中共同组织,整个考核过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育理论(20%)及相应学科教学设计(80%)。相应学科教学设计准备3个课题,开考前由每一科准考证号第一位的考生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9:00–11:0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问答的形式)

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现场问答不超过5分钟。试讲内容:招聘学科新教材必修课内容。试讲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学内容组织、语言阐述逻辑、板书设计等方面的教学基本功。现场问答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每个岗位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由每一科面试抽签第一位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15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5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15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下午14:30(提前15分钟来校进行抽签)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核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1056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561-3803274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淮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

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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