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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1年农业工程学院招聘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2021年农业工程学院招聘49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3年建立的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历经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名称,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4月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7年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济南、济北、淄博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682亩。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业工程为特色,以服务现代农业为主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573人。学校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首批“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被农业农村部批准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承担国家东西部公务员、县处级农业领导干部、新型农民等培训任务。

  学校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土资源与测绘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农业科技学院、林业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干部进修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部)。现有专任教师578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1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82人,特聘工程院院士2名,聘请1名双聘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齐鲁乡村之星”称号1人,省教学名师1名、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专家2名、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3名、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1名、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3名。设有13个实验教学中心和52个实验室,建有占地500亩的生态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021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6万册,拥有校外实习教学基地232个。

  学校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农科”建设与改革,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金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一流专业,9门课程获省一流课程,9个省级教改试点及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22门省级精品课程,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近五年来,学生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等国家级和省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30余人次。

  学校联合建有1个院士工作站、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设有齐鲁乡村振兴研究院、农林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物联网创新研究院、棉花创新研究院、食品科学研究所等8个科研院所。近三年承担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59项,其中,国家级立项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119项,厅级课题32项。获省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9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5项,厅级奖励23项;获得国家专利85项,省级地方标准26项,软件著作权68项;出版著作教材43部,发表SCI等收录论文145篇。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9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铸校”办学方略,致力于培养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基础扎实、工程素养良好、实践能力突出的现代农业工程师和美丽乡村设计师。学校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被新浪山东教育盛典誉为“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9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8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1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qlzp/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人事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人事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应岗位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核等相关事宜均通过“人事招聘系统”通知。

  3.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人事招聘系统”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个人详细简历;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有部队服役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服役证明材料,服役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11)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对应聘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每个岗位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人事招聘系统”发布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人事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程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人事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88117783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模板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模板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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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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