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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创办于1954年,是一所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5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批准为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1

党务干事岗

管理岗

1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2

纪委干事岗

管理岗

1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3

心理咨询干事岗

管理岗

1

应用心理学(04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4

工业机器人技术教师岗

专技岗

2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系统工程(081103),模式识别与智能工程(081104)、机械工程(085201)、电气工程(085207)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会计教师岗

专技岗

1

会计学(120201)、会计(1253)、审计学(1202Z1)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6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

专技岗

1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轨道交通教师

专技岗

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交通运输工程(0823 )、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 )、交通运输(86100)、电气工程(080800)、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交通运输规范与管理(08230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计算机教师岗

专技岗

1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计算机技术(08521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9

电子商务教师岗

专技岗

1

电子商务(1201Z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10

化学工艺教师岗

专技岗

1

化学工艺(0817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1

声乐

教师岗

专技岗

1

音乐学(1351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

数控

教师岗

专技岗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080201)、机械工程(085201)、农业机械化工程(0828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

汽修

教师岗

专技岗

1

车辆工程(080204、08523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

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与专硕专业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5日止。

(二)报名办法: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1.本人填报《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具体见附件;

2.将《报名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毕业院校”。

3.压缩包文件发至招聘邮箱(jxhxzp510@163.com)。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已参加面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请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178546 18070076766  

2.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尤氨路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行政办公室 邮编:330012

四、资格复查、考核

(一)资格复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请应聘人员佩戴口罩,按照防疫相关规定做好防疫参加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因资格复查不合格,取消考核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1.1-3号岗位

采取“笔试(占总成绩4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60%)”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应的职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考核总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如招聘人员成绩均低于以上要求,则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2.4-13号岗位

(1)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或等于1:4时,须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实践技能的应用熟练程度,以及相应的职业能力。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排序,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用于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

(2)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4时,则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复查人员后全部进入综合面试。

(3)综合面试方式为:“试讲(占总成绩5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50%)”。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均为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授课能力,试讲采用板书(不采用多媒体辅助)。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面试总成绩7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如招聘人员成绩均低于以上要求,则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4.笔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www.jxhg510.com)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0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含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需在70分以上,若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低为准)递补一次,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体检、考察(含政审)等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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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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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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