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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2021年上半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上饶市2021年上半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语字〔2010〕19 号)和有关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文件的精神,决定 2021年上半年分两期在全市通过网络预报名、计算机辅助测试办法,组织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和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推迟或取消测试,将提前在“上饶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测试工作由上饶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组织实施:按规定建立健全测试管理体制、考点和考场设置、考点和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成绩审核与管理,并负责与省测试中心的联系与协调,完成证书的收验和发放工作。县(市、区)教育(体)局、三管委社发局教育股(或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属学校教务处负责本级、本单位申请人员有关工作,主要是报名宣传、信息咨询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安排的其他工作,配合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完成测试任务。

  二、测试对象和报名条件

  测试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只接受本市范围内、高中或以上学历(已毕业)人员参加测试,不接受其他地区人员和上饶师院、上饶幼专及外地在校学生测试。报名条件如下:
  1.户籍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上饶市户籍并处于已经毕业状态;
  (2)户籍不属于上饶市但在上饶市长期居住;
  (3)户籍不属于上饶市但在上饶市长期工作;
  (4)户籍不属于上饶市但在地处上饶市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尚未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就读。
  2.学历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含)以上学历;
  (2)地处上饶市辖区内的大中专院校(尚未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在籍学习。

  三、测试报名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实际工作量,测试的具体时间有可能调整,以“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测试时间为准,请考生按时查看。如遇其他情况,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1.第一期
  (1)网上报名:3 月 1 日 9:30-3 月 5 日 17:00。
  (2)手机缴费:3 月 8 日 12:00-3 月 9 日 24:00。
  (3)现场补缴费:3 月 10 日 9:00-11:00;14:00-17:00(广信大厦 B 座 0838 室)。
  (4)公布考生名单和时间安排:3 月 12 日下午 5 点开始查看“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请在 2 个工作日内与测试站联系)。
  (5)现场资格审核和上机测试:4 月 10 日开始(信州区志敏大道 409 号)。
  (6)成绩公布查询:参加测试后 50 个工作日内(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或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
  2.第二期
  (1)网上报名:6 月 1 日 9:30-6 月 5 日 17:00。
  (2)手机缴费:6 月 7 日 12:00-6 月 8 日 24:00。
  (3)现场补缴费:6 月 9 日 9:00-11:00;14:00-17:00(广信大厦 B 座 0838 室)。
  (4)公布考生名单和时间安排:6 月 11 日下午 5 点开始查看“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请在 2 个工作日内与测试站联系)。
  (5)现场资格审核和上机测试:7 月 3 日开始(信州区志敏大道 409 号)。
  (6)成绩公布查询:参加测试后 50 个工作日内(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或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
  (二)报名步骤
  报名和缴费环节均在网上完成(资格审核环节于测试当天在考场进行,考生经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报名,如经发现或因代报名出现填写信息错误不能参加测试或无测试成绩的,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1.报名流程
  (1)登陆“江西语言文字网”(http://jyt.jiangxi.gov.cn/col/col30330/)进入“在线服务”栏内点击“网上报名”;
  (2)在“城市选择”栏下选择“上饶市” 点击“下一步”,点击“报名”按钮;
  (3)阅读和确认报名须知,按格式和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请考生在“所在单位”栏认真填写证书邮寄详细地址,需准确无误;
  (4)仔细阅读站点信息,做好缴费和参加测试准备。
  2.信息修改
  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网报时间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查询”进行更改,发送缴费短信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手机自助缴费
  请考生仔细核对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一经缴费成功,概不退回。
  (1)缴费时间:网报截止后,请考生注意查看本人手机【江西非税】缴款码短信通知(一串数字)进行缴费,逾期缴费概不退回且不能安排考试。
  (2)缴费步骤:支付宝—赣服通—(全部—全省通办—支付缴费—)缴款码付款—输入本人手机短信中的缴款码,查询、核对信息并缴费。
  未自助缴费成功的考生,增设 1 天现场补缴费(广信大厦 B 座 0838 室,携带本人身份证)。
  (3)缴费标准: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75 号)文件精神,报名考试费按每生 50元/次的标准收取。
  4.查看测试安排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按时查看“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参加测试。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或取消测试,将在公众号上提前公告。
  未按时缴纳报名费、未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网上报名均为无效。

  四、测试流程

  出示健康码→测试体温→核对证件→上交承诺书→领取准考证→候测→信息采集→备测→测试→离开考区。

  五、测试地点和现场审核材料

  (一)测试地点
  上饶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专用机房(信州区志敏大道 409号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内,上饶师院西行约 300 米)。
  (二)审核材料
  根据报名条件,测试现场应提交证明材料分为:
  1.本地考生
  上饶市户籍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和高中(含)以上学历证(或尚未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地处上饶市管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证)。
  2.外地考生
  户籍不属于上饶市但在上饶市长期居住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高中(含)以上学历证,另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上饶市户口簿)。
  户籍不属于上饶市但在上饶市长期工作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高中(含)以上学历证,另附工作证明。
  户籍不属于上饶市但在地处上饶市管辖的大中专院校(尚未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在校就读学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另附学生证。
  以上均为有效证件原件。外地户籍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和另附材料的复印件各 1 份。
  因证明材料不齐全而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六、测试内容

  详见江西高校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培训教程》(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唯一指定用书),书内附光盘及模拟测试卡各一张。

  七、测试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试纪律,服从测试安排,不得代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否则,严肃处理。发现有请人代考的考生,取消考生及代考人本次测试资格,考生及代考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普通话测试。

  八、证书发放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证书采取统一邮寄方式寄送,邮资到付。请考生在“所在单位”栏认真填写详细收件地址,需准确无误。考生成绩可查询后,证书在 10 个工作日内寄出。如因本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未收到证书后果自负。

  九、其他事项

  1.准考证由上饶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统一打印,考生在考试当天到现场领取即可。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具体测试日期和地点,请按时查看“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考生需认真阅读《上饶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和自我防护措施。考生在考前 14 天内,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需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异常需服从管理。
  3.请考生严格按照公众号上公布的测试安排的时间,到达候考室报到,经工作人员审核测试资格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超过 30 分钟报到的作为弃考处理。
  4.每批次测试任务结束前考生不能参加其他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报名,请认真仔细阅读报名测试有关事项,谨慎填报。

  十、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属学校要做好测试宣传工作,将文件下发至学校,通知参加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传达测试要求,将文件张贴在教育(体)局和学校醒目位置。要做好咨询、解答工作,遇有情况及时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联系电话:0793-8202237。
  本文件内容可在公共场所张贴,在“上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可查询。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快递寄送申请表

江西上饶市2021年上半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2.2021 年上半年上饶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江西上饶市2021年上半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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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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