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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07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顺市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107名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7名(其中,高中教师43名,幼儿教师64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情见《镇宁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比例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前,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要求见《岗位一览表》,且具有同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中通用技术教师 20130510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为科学教育,心理辅导教师 20130511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心理健康)幼儿教师学历要求为:县幼儿园、三八幼儿园、城关镇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乡镇基层幼儿教师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幼儿教育类或学前教育类、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户籍不限。
  4、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岗位一览表》。
  5、1999、2000、2001届镇宁生源、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专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中专专业符合《岗位一览表》同时符合其它学历以外报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问题的人员。
  (6)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况。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2013年11月8日。
  (二)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婚青年(含离异)需提供县(区)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4张。
  7、《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于2013年11月14-1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 :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经镇宁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考核时提不到个人档案的;
  (六)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报批。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定三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服务期,服务期内有关事项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由双方共同约定并经人事部门鉴证。
九、纪律
  (一)为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程序进行,由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招聘工作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其他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3—6220062
  监督电话:县纪检监察部门 0853—6222204
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2013年11月1日

附件 :
1.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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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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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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