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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延平区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145名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南平延平区2021年招聘新任教师145名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现将2021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45名,其中职业学校3名、中学55名、小学65名、幼儿园22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1日至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详见附件)。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
  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⑦延平区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要求,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 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延平区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5.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延平区属学校教师,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6. 凡应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5年服务期内必须下乡支教2年。
  三、报名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注意事项:每位应聘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小学语文、数学及幼儿教育三门学科设有A、B组,应聘人员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填报“A组”或“B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开考条件
  1.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2.大专及以下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手续办理
  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办理时间: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具体办理办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加分。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专题”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社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共同研究划定,并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 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延平区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2. 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或学校出具的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总分=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分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岗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的面试人选按照补充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的3倍,从应聘者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
  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发布、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工作另行通知,相关事项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8069867/8069872。
  附件 

2021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3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2;南平市水南学校(初中部)1;南平市新光学校(初中部)1;南平市建溪学校(初中部)2。乡镇中学:南平市塔前中学1;南平市王台中学1;南平市太平中学1;南平市洋后学校(初中部)1。 初中语文教师 13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3;南平市建溪学校(初中部)2。乡镇中学:南平市樟湖中学1;南平市洋后学校(初中部)1。 初中数学教师 7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新光学校(初中部)1;南平市建溪学校(初中部)2。 初中英语教师 4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职业学校:南平机电职业学校1 中职英语教师 1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高中或中职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1;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水南学校(初中部)1。 乡镇中学:南平市第九中学高中部1。 中学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教师 4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初中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政治、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资格。高中需具备高中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政治、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2;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第七中学1;南平市建溪学校(初中部)1。乡镇中学:南平市塔前中学1。 初中体育教师 6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  
职业学校:南平机电职业学校1。 中职体育教师 1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高中或中职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1;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2;南平市第七中学1;乡镇中学:南平市第九中学(初中部)1;南平市第九中学(高中部)1;南平市塔前中学1。 中学历史教师 7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初中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历史学科教师资格。高中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历史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1;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第七中学1;南平市新光学校(初中部)1。乡镇中学:南平市第九中学(高中部)1;南平市洋后学校(初中部)1。 中学地理教师 6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初中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地理学科教师资格。高中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地理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 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建溪学校(初中部)2。 初中生物教师 3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生物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三中学1;南平市第三中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第七中学1。 初中物理教师 3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物理学科教师资格。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城区中学:南平市第七中学1。乡镇中学:南平市巨口中学1。 初中化学教师 2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化学学科教师资格。   
职业学校:南平机电职业学校1。 中职信息技术教师 1 35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高中或中职及以上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资格。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A组   城区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1; 南平市水南学校(小学部)1;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2;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1;南平市延平区正荣小学2;南平市流芳小学1;南平市东坑中心小学2。乡镇小学:南平市大横中心小学1;南平市太平中心小学1;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1; 小学语文教师 13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 报考者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选其中的一组报考,只填报A组或B组,不得填写具体学校。
B组  城区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1; 南平市水南学校(小学部)1;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2;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1;南平市延平区正荣小学2;南平市扬真小学1;延平区实验小学东塔分校1;南平市东坑中心小学1。乡镇小学:南平市炉下中心小学1;南平市峡阳中心小学1;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1;                         13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A组   城区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1; 南平市水南学校(小学部)1;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2;延平区实验小学迎宾分校1;南平市第二实验小学1;南平市延平区正荣小学1;南平市黄墩小学1。乡镇小学:南平市太平中心小学1;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2。 小学数学教师 11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  报考者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选其中的一组报考,只填报A组或B组,不得填写具体学校。  
B组 城区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1; 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2;延平区实验小学东塔分校1;南平市东山小学1;南平市延平区正荣小学1;南平市第二附属小学1;南平市黄墩小学1。乡镇小学:南平市大横中心小学1;南平市峡阳中心小学1。 10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城区小学:南平市紫云小学1乡镇小学: 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2;南平市大横中心小学1。 小学英语教师 4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  
乡镇小学: 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1。 小学思品教师(道德与法治)教师 1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政治、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资格。  
乡镇小学: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1;南平市峡阳中心小学1。 小学科学教师 2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小学:南平市建溪学校(小学部)2;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1;南平市延平区正荣小学1;南平市东坑中心小学1。 小学体育教师 5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城区小学:延平区实验小学新城分校1。 小学音乐教师 1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音乐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小学:南平市水东学校(小学部)1。 小学美术教师 1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美术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小学:南平延平区正荣小学1。 乡镇小学: 南平市塔前中心小学1。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2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资格。  
城区学校:开智学校2。 特教教师 2 35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特殊教育相关专业 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招聘学校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最高年龄 学历要求 学历类别  考试形式  专业要求 资格要求 备注
A组城区学校:南平市水东学校附属园2;延平区实验幼儿园新城分园1;延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4;延平区正荣小学附属园1;延平区实验小学东塔分校附属园1。乡镇学校:峡阳中心小学附属园2。 幼儿园教师 11 30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笔试+面试 不限 需具备幼儿园、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全学科教师资格。    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21日-2003年3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者需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选其中的一组报考,只填报A组或B组,不得填写具体学校。
B组城区学校:南平市水东学校附属园1;延平区实验幼儿园1;延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5;延平区实验小学东塔分校附属园2。乡镇学校:塔前中心小学附属园1。峡阳中心小学附属园1。 11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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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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