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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建瓯市2021新任教师招聘14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南平建瓯市2021新任教师招聘14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建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2名,具体岗位招聘数量及岗位条件见附件《2021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1年8月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各岗位不招聘以下人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21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⑦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⑧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应聘者在2021年3月21日8时—3月27日17时30分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考乡镇小学村小语文、数学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写明“定向岗位”字样。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62309。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1年5月19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3.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批聘用人员在8月10日前、第二批聘用人员在8月25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政办〔2015〕155号)规定,2018年起城区小学新任教师应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

  2.建瓯一中初中部部分新招聘教师(具体见招聘简章)需先到建瓯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支教1年,经考核合格后到建瓯一中任教。

  七、补充招聘

  具体安排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附件:1.2021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2021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

建瓯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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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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