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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闽侯县2021年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闽侯县2021年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2021年公开招聘待入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闽侯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和待入编教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8.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告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含)前取得。对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以及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8月16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须在2021年8月16日之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27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
(二)填报岗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一个岗位志愿。
(三)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注册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报考闽侯县待入编教师的人员应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3月27日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22986401)。否则,因变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三、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一)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根据闽教师〔2021〕1号文件规定,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等,部分岗位还需进行指定的技能操作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各岗位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下同)公布。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审核
1.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面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以另行通知为准)。
(1)2021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以上②-④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if !supportLists]–>(2)<!–[endif]–>往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身份证;③就业推荐表(经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报到证;⑦就业协议书;⑧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以上②-⑧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需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学历,并提供本人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页,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并提供本人《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下载页。
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应提供经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须加盖院系公章,并附上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提供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闽侯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告栏上发布招考教师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州市人社局、教育局要求,组织开展报考工作。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来计算(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和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专业知识分数也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等在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上公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上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县教育局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岗位选择高中、职专的拟聘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有关选岗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另行通知。
8.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9.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六、照顾政策与服务年限
1.参加 “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本次招聘的待入编教师奖励政策按照《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待入编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满六年后,方可申请参加县内教师校际交流或申请调出本县,未满六年离岗的,每差1年需缴纳违约金壹万元,尚未入编的不予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其中,有享受人才奖励金等相关补贴的教师在本县服务年限为十年,满十年后,方可申请调出本县,未满十年离岗的,需如数退回人才奖励金、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等,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以《闽侯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为准)。
七、聘用办法
待入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编内教师,五险一金和职称评聘等按相关规定办理。待入编教师一年合同期满后,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年各学科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根据2021年教师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确定入编人选,报县委研究后办理入编和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另外,为鼓励广大待入编教师争创佳绩,在全县统一质量检测中,待入编教师所任教学科学年综合排名(含两个学期)全县占比前3%(含3%)的,则该教师当年可直接入编(不受10%名额限制)。
八、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为缓解我县学校师资紧缺难题,今年拟继续通过笔试、面试的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中小学、幼儿园共50名,详见附表4),其工资待遇参照编内见习教师水平发放,“五险一金”等按相关规定办理。招聘条件可暂参考2020年我县“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要求(详见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jydt/jszl/202008/t20200821_3459353.htm),具体以6月底发布的《关于2021年闽侯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为准,敬请关注闽侯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目,网址: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szl/)。编外合同教师的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凡符合我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并取得2021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符合闽侯县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但无法报名参加其他岗位全省统一笔试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委托考试”模块相应学科岗位中报名,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参与本次全省统一笔试。已报名参与本次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且有意向应聘闽侯县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另外,闽侯职专招聘药剂、美容、养老专业教师(编内)各1名,其中,药剂专业委托闽侯县卫健局统一招聘,美容、养老专业委托闽侯县人社局统一招聘,敬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portal)。
本公告由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表: 1.闽侯县2021年公开招聘待入编教师岗位信息表(200人)
2.闽侯县2021年待入编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中小学170人)
3.闽侯县2021年待入编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幼儿园30人)
4.闽侯县2021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中小幼50人)

闽侯县人社局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考试将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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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闽侯县2021年招聘待入编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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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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