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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市2021教师招聘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楚雄市2021教师招聘3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紧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

  2.坚持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对应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楚雄市2021年计划公开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35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楚雄市2021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紧缺学科教师报名于2021年4月2日进行。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进行。

  (二)报名地点

  1.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岗位报名地点为西南大学第三运动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日,上午8:00至下午14:0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日下午14:00,采用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的报名)。

  2.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岗位报名地点为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内储能楼315室(楚雄市东盛东路太阳历公园北侧),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4月27日共两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下午18:00,采用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的报名)。

  如在此次招聘中,招聘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根据情况再次组织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二)具体条件

  1.普通高中(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具体条件:

  本科限招2021年毕业的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毕业年份,但需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并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具体条件:

  本科限招2020年、2021年毕业的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不限毕业年份,但需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本科学段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3.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具体条件: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研究生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并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类型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毕业,所学科目存在挂科、补考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及相关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市2021年紧缺学科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数字楚雄微信公众号及招聘学校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应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荐资料,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自荐资料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1.2021年毕业的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并盖有公章的毕业生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在系及专业、是否师范类、生源地或户籍地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2.往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应聘者,需提供办理部门证明。

  为方便报考学生,2021年毕业的应聘者报名时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但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个人档案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由领导小组组建专家考评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特长展示、结构化面试+说课或结构化面试+专业实作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设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开考比例原则为3:1。若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未达到3:1的,降低比例开考,降低比例开考的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以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高中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岗位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

  高中信息技术岗位、职业高级中学舞蹈专业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40%+特长展示得分×60%;

  旅游管理专业、畜牧兽医专业、会计专业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40%+说课得分×60%;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岗位的综合成绩=结构化面试得分×40%+专业实作得分×60%;

  加分项目:本科或研究生为《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高校毕业的毕业生在综合成绩上加10分;本科或研究生为全国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的且具有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在综合成绩上加6分。

  (四)签订协议

  由领导小组根据此次参加招聘人员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初步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毕业后进行,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学校再次对照招聘公告要求及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如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七)考核

  依据毕业生档案及现实表现等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1.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破坏公共秩序等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八)拟聘用人选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上报州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后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不论在任何环节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若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拟聘人员属于2021年毕业生,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联系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78-3016874

  监督电话: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55017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楚雄市2021年公开引进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楚雄市2021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4日

考试将近,

实操演练让
心安

亿师学助你成功上岸~

云南楚雄市2021教师招聘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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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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