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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43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43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OO6]23号)和《菏泽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OO7]39号)精神,结合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初级岗位教师43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全日制统招普通大中专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应聘人员为专科及以下学历的应为在鄄城县报到人员(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鄄城县。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由鄄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 5:30)。
报名地点: 鄄城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孙膑南路76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属在职工作人员应聘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应聘的介绍信。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填写《2013年鄄城县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采集指纹,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毕业生持县民政部门出具享受低保的证明信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交考务费。
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1月22日 (上午8:30 —12:00,下午2:00—5:30)。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有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
笔试考一场,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等)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幼儿园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和教育评价等),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上午 9:30 – 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鄄城县政府网发布。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鄄城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幼儿教师应具备基本技能,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和讲故事四个方面(各占面试成绩的25%)。进入面试人员,仍需提交准考证、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报名时一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l: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教育部《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本简章由鄄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50609 
监督电话:2421548  2421539

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2013年鄄城县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
鄄城县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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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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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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