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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1西安高新区学校招聘教职工804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2021西安高新区学校招聘教职工804人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高新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配备,2021年面向社会为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8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教师岗位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1)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xdz.xa.gov.cn)、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 、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中国上海人才市场(www.hr.net.cn)、广东省人才市场(www.gdrc.com)、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甘肃人才网(www.gszhaopin.com)、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杭州人才网 (www.hzrc.com)、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以及银川人才网(www.zgycrc.com)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gxjszp.haorc.com。

  2.报名时间:

  2021年4月8日9:00至2021年4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8日9:00至2021年4月14日17:00。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4.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报名系统将会在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实时显示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之后将不再显示报名情况,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5.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6.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4)符合放宽条件的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须提供认定证书以及评审文件。

  7.报考面向西安高新区托管区域(不含集贤镇、九峰镇)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由应聘人员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证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模板)。

  8.注意事项:

  报名资料上传时请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标注提示语。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为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笔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三)面试(含心理测评)

  1.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持表参加面试。

  2.招聘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可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将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2)根据同一学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初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对不足1:5比例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3)对初试成绩为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高新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9-81158728)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4.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复审资格等形成的缺额,通过综合研判后,可递补,也可空缺。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表》所填内容一致。资格复审资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5.现场资格复审环节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单位出具的纸质证明材料均可。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单位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报考其他岗位的单位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聘任岗位、工作内容、聘任时间(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2)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4月7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五)笔试

  1.笔试公告将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对笔试成绩为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高新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29-81158728)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六)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1.5)×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笔试结束后,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考察

  1.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2.在达到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3.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按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考察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考察。

  6.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通过综合研判后,可递补,也可空缺。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从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

  (八)公示和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录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 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西安高新区人社局印发《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通知书》,新录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入职手续,不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3. 新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录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教职工为全员聘用制,待遇参照省、市及高新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2.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有效身份证、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西安高新区人社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

  4.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及录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电话号码,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029-89651931/89651929,主要解答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4008228076,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咨询时间:09:00 –12:00,14:00 –17:00(工作日)

  附件:《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2021年度教职工招聘岗位表》

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

  西安高新区公办学校2021年度教职工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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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21西安高新区学校招聘教职工8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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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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