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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重要提示
  1.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于4月29日发布《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须及时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 港”及时查阅公告内容,并按要求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面试。
  2.考生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认真核对报考信息,不符合资格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报名信息须考生本人填报,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 报考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18日12:00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4月19日15: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4月15日-4月21日24:00时止;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0日-5月16日;
  面试时间:5月15日-5月16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的情况)。

  二、 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高校在校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在黑龙江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三、 报名流程
  考生须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8日12: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1. 注册信息:已参加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均需要重新注册报名,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须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
  4.考区选择: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按《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 
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9日15:00时止。
  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呈现“待缴费”状态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再次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4月15日至4月21日24:00时止。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日语、俄语、朝鲜语文等19个科目。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详细科目请参见《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2)。
  五、面试实施
  (一)面试程序:考生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考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教材目录参见附件3),面试程序为:
   1.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3.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
   4.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6.考生进行1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7.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8.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六、面试考点
  我省共设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12个面试考点。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咨询电话(点击下载)
   2.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点击下载)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参考目录(试行)(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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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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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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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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