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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1年三支一扶教师招聘7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2021年三支一扶教师招聘760人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求,2021年我省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1.自觉自愿,诚实守信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方式
  根据不同的招募方式,本次招募分招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见附件一:2021年度招募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汇总表)和招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见附件二:2021年度招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汇总表)
  报考附件一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和体检等方式招募。报考附件二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体检等方式招募。
  三、招募名额
  全省发布760个招募名额,其中招募大专及以上学历725人,招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人。
  四、招募岗位性质
  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为志愿者。到岗服务中途不得离岗。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在服务单位占事业编制工作就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招募岗位信息见附件一和二。
  五、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了解“三支一扶”计划。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自愿到基层一线长期服务;
  4.具有招募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5.除招募岗位有特别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外,其他招募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2年。到岗服务前签订服务协议,须承诺在最低服务年限期内不得离岗。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2021年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
  2.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限制至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限制至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专业要求:具备招募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注: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受专业和地域限制。
  4.职业资格要求:具备招募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
  5.户籍要求:具备招募岗位所需的户籍要求。
  6.其他要求:
  现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得报考招募上岗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不能按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要求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转移的不得报考。
  注: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专门规定截止时间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六、招募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查看招募信息、网上报名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考生对招募岗位信息存疑时,可直接与所报岗位的联系人或所报岗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
  (一)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中的一个招募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报考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岗位报名人数查询
  4月21日至24日期间,每天17:00时后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1年4月21日9:00至2021年4月25日24:00期间,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招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4月25日24:00至4月26日17:00,报考申请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附件一岗位的人员: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应达3:1,报名缴费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募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核减岗位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招募岗位。
  报考附件二岗位的人员: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应达2: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募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核减岗位后仍达不到2:1,取消该招募岗位。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超过10:1(含)的,增加笔试环节。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4月26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其中,报考2报考附件二岗位的人员的人员,所报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拟招募人数比例未超过10:1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所缴考试费按原渠道退还。
  5.改报
  考生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此次报考为不成功,所缴考试费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改报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序号是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本次招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式进行,考试收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执行。考试纪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所有报名成功者,务必自行打印《山西省2021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费用减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生源地为山西省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21日9:00至 4月26日24:00前登录原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5月7日前统一反馈。
  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的,可于2021年5月23日前就近到山西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21年5月17日至5月22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山西省2021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等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其中,《山西省2021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资格复审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收回备案。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不参加笔试人员无须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须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时间为5月22日14:00-16:0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不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届时电话通知。
  2.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2周后查询。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报考附件一岗位的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附件二岗位的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实有报名人数或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已就业的须提供人事(劳资)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1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的证明。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方案由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审核后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只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不达6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笔试、面试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各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若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加试环节确定排名。不组织笔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直接采取加试确定排名。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七)递补与调剂
  (一)考生书面提出申请放弃“三支一扶”资格或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确认不参加体检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而形成招募岗位空缺的,在报考此岗位人选范围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无递补人员形成岗位空缺的,经市人社局申请,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在综合成绩65分及以上且符合招募岗位条件人选范围内,结合报考人员意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
  递补和调剂截止时间为市人社局通知上岗服务后15个工作日之内。
  (八)招募上岗
  体检完成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对反映有影响招募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招募,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对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列入下一年度招募计划,且最多延迟一年。
  七、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享受的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1.生活补贴
  服务期间每月生活补贴标准为3500元。交通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元安家费。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提供的其他待遇见附件1和2中“福利待遇”栏。
  2.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城镇职工标准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3.职称评定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二)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后,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公务员定向录用
  在考录公务员时,拿出部分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省、市、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时按比例设置专门招聘(聘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继续学习深造
  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时,可享受初试成绩加分的政策优惠。
  4.其他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八、监督
  本次招募笔试、面试、体检、招募上岗等环节,由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公示的举报(监督)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由专人值守。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完成招募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服务的,县级人社部门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考生全额退还体检费用。服务期间,因个人主观原因提出离岗的,须接受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违约罚金。
  2.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3.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截止时间时的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附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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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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