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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蓬溪县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遂宁市蓬溪县2021上半年招聘教师35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蓬组发〔2006〕5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9〕8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ning.gov.cn/)、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uining.gov.cn/)、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engxi.gov.cn/rszk)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的除外)和本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8:30—4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uining.gov.cn/),登录后请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请咨询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25-5801765。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等资料,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学历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正常上班时间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8:30—4月23日17: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21年4月19日8:30—4月22日17:00,到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减免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4月30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21年5月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应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具体时间分别定于二个阶段,请报考《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5日笔试前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教育公共基础》的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9日笔试前打印本人准考证。

  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报考者必须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县教体局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非教育类岗位面试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一)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其它岗位(除教育类岗位外的所有岗位):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公共科目一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教育类岗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      

  (2)卫生类岗位笔试《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其他岗位笔试《综合知识》,内容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 (2014年省人社厅发)。      

  2.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 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1年上半年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分别定于2021年5月15日和5月29日(其中,除《教育公共基础》外的所有考试科目均于5月15日进行;《教育公共基础》科目于5月29日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或笔试缺考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4月27日8:30—4月29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以便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注:证明内容中需写明“XX考生所提供的加分材料真实有效”)、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5.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由于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对本人笔试成绩显示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二)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公共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审查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闱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有效健康码;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仅限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历证明必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及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仅限有从业证书要求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面试分值、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到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息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并如实填写《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蓬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在政审考察结束后会同政审材料统一报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25-5421508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和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招聘单位报送的政审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精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遂宁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考试(笔试、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一、本公告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25—5421508

  0825—542922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25—5801765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2.《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4月8日

  附件1: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上半年蓬溪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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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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