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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东台市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盐城东台市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15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东台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5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可在东台市政府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备《招聘职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6.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806室(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交通大厦内)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5月6日(初审期间未接到电话通知者即为初审通过);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5月6日(缴费具体事宜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每人仅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因开考比例不足取消招聘计划职位须改报其他职位的除外)。部分职位分A、B岗位,A岗招聘对象为2021年毕业生,B岗位招聘对象不限。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2019年、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未签订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且须于选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未落实工作的承诺书(含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领取工资报酬、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内容)。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其他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报到证已上缴相关单位的已就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且须于选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报考职位其他条件的暂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3.东台市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4.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地点:东台市教育局806室(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交通大厦内)

  6.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东台市教育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的合格成绩相加计算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50分,设9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考生可关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小学语文教师职位、小学数学教师职位以及幼儿园教师职位按照实际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等。实行百分制,设60分合格线。

  面试采用微型课、技能考核等形式。

  美术、体育、音乐、幼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技能考核,其中,美术学科技能考核为绘画;体育学科技能考核为球类、田径、体操等项目;音乐学科和幼教学科技能考核为弹唱和舞蹈,弹唱为指定曲目,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美术、体育、音乐学科微型课时间10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5分钟;幼教学科微型课时间5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0分钟。

  除美术、体育、音乐、幼教学科外,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0分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3.体检、考察对象确定。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

五、聘用办法

  1.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相应职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舍办法同前。

  2.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将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资格进行最终确认,考生须于资格确认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确认(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作为资格不符处理,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资格确认通过者,将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及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遇有因被取消相应资格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而出现空缺岗位时,递补方法同上。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因此而出现空缺岗位时,进行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上。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3.选岗。选岗时,按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岗。招聘职位名称相同的职位不再区分A、B岗,同名称招聘职位A、B岗计划相加为该职位招聘计划,按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以及具体选岗办法和岗位另行公告。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东台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根据相应情况作出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承诺。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聘2021年毕业生职位的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东台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释。咨询电话:051585100511,15295395052。联系人:史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561019(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1: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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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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