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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浏阳市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9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浏阳市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298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39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7名;
  初中教师80名;
  小学教师281名;
  幼儿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原件),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要求。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1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21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7.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提供对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原件(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且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8. 年龄要求:A类岗位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B类和C类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在浏阳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代课累计5年及以上(10个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市内公办中  小学校学科教学岗位代课的人员,报考C类小学岗位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9. 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报考C类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我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二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教学任教二年(四个完整学期)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10.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高中教师(含中职专业教师)
  报考高中(含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旅游服务与管理教育岗位无学位要求);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2)初中教师
  报考初中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报考A类、B类岗位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3)小学教师
  报考小学岗位教师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报考A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报考B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报考C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所学专业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专业;小学计算机教师岗位所学专业要求为计算机或相近专业。
  (4)幼儿教师
  报考幼儿岗位教师须取得幼师教师资格证,其中A类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11. 其他要求
  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精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B类、C类岗位面向浏阳考生招聘。浏阳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户籍(或为浏阳市在职在编人员);二是指考生本人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四个完整学期,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学历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
  12. 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13. 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14. 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6. 浏阳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17.各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选岗—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招聘方式
  1.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高中(含中职)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四类,岗位分类详见《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高中(含中职)教师岗位:浏阳市部分市直高中及职业中专(龙伏校区)教师岗位;
  A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B类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地理位置一般、交通较便利、规模一般的中小学学校的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C类小学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规模较小学校的小学教师岗位;
  2. 四类岗位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高低由拟录取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且考核成绩也相同时,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3. 个别学校因男女教师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岗位面向男性(女性)考生招聘(具体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当男性(女性)教师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在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将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至同类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增加计划数的岗位应满足调整后的开考比例要求)。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 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报考时请上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报考B类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还需上传浏阳户籍证明资料:本人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派出所出示的户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是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3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幼儿园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科任教经历)。非浏阳籍身份证的还需上传下列资料之一:
  a、本人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原件的扫描件或户籍证明;
  b、父母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本人页面原件的扫描件;
  c、配偶的浏阳籍户口簿页面(或在编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和结婚证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C类小学岗位须有在浏阳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两年及以上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须按附件3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幼儿园岗位可为浏阳市辖区内幼儿园学科任教经历)。
  3. 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5月14日17: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5月22日9:00。

  4. 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 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 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 笔试暂定5月22-23日在浏阳城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 高中教师岗位、A类岗位、B类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1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C类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占30%,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占50%,满分为100分。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岗位专业知识占80%。
  3.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5.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 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经查验“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
  7. 笔试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九、资格复审
  1.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及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还须提供原始大专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及官网查询结果;
  (5)教师资格证及官网查询结果(已取得证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6)本人的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B类、C类岗位需提供浏阳户籍相关资料(或在编证明)。C类小学岗位还需提供在浏阳市内两年全日制中小学校(含全日制中职学校)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包括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辖区教育发展中心财务专用章>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非浏阳籍的,还须提供包括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4.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 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幼儿教师和中职专业教师岗位中的计算机网络教育、平面设计教育、电子商务教育教师岗位考核采取片段教学与基本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音乐、体育等有方向限制的岗位基本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方向技能,以上岗位基本技能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
  3.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片段教学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即片段教学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 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
  5. 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选岗(自主选择学校)
  1.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
  2. 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浏阳市奎文小学多功能会议室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 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与浏阳市教育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选岗考生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十五、录取、聘用
  1. 选岗结束后,考察合格且参加选岗的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与浏阳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不低于五年。
  十六、有关规定
  1. 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十七、其他事项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
  2.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3.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4.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楼5118室。
  (3)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6.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
  来信地址:浏阳市白沙路49号浏阳市教育局401室。
  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教育局401室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7. 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考务咨询电话(含资格审查、岗位报考要求等):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下载: 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docx
  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报考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x
  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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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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