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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

  为了促进长沙高新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2名教师。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现有各类企业30000多家,综合实力排名居全国169家高新区第14位。2020年,长沙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增长23.9%,财政总收入达到231.7亿元。长沙高新区秉承“建设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充分聚集优质教育资源,明德中学、师大附中、雅礼中学、长郡中学、长沙市一中、湖南一师、师大附小、博才小学纷纷与园区合作,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广泛认可。现诚邀各类优秀人才加盟高新教育。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批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考核、考察等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一批)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招聘工作程序: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市教育局官网(jyj.changsha.gov.cn)等发布《招聘简章》。
  (2)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发布《招聘简章》、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3)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入围名单。
  四、管理办法及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所有编制内考生一旦录用必须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解聘手续。
  五、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基础学科教师岗位(数学、历史)须具备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所有岗位除提供至少一个学历段次与专业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外,还须满足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至少有一项相符的条件。
  职专专业学科教师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教师资格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2.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一批)(以下简称《岗位表》)。
  说明:
  (1)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及以上,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及以上。
  (2)年龄、学历、学位: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28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岗位需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职专岗位需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职专毕业生岗位须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但职专专业学科、小学心理、综合实践等教师岗位指从事所报岗位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为全职工作经历,可提供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全日制学历在读学习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高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6)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9日(星期日)下午17:00。

  3.报名程序:考生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原件的图片进行初审,确认报考资格;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体育学科岗位报考者,如果相关资格证件无法确定专业方向,需提供成绩单,或就读学校证明上传报名,确认报考资格。
  4.信息修正: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5月9日(星期日)下午17:00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为合理利用公共资源,考生修改个人信息不得超过2次,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正确信息者,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七、疫情防控
  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及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长病防指[2020]109号)要求,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和集中考核场所须配合各场所开展收集、审核健康信息的工作,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卫生。考生应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见附件8《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的申领和健康筛查。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健康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八、笔试
  1.笔试开考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进行,职专教师、男性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相应岗位计划。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笔试入围人员名单于5月12日(星期三)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网站发布。
  3.笔试时间定于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考点考室及座位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见《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一批)笔试科目。笔试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请关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网站。
  4.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5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15日(星期六)上午9:00前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网站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以上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6.考生可于5月23日(星期日)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于5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至5月25日(星期二)上午12:00前至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C408室)提交查分申请。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职专教师、男性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所有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两次。
  2.资格复审时间:5月28日(星期五)至2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长沙高新区麓谷小学。
  4.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5月26日(星期三)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发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来代替)、《笔试准考证》、《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带以上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考核。
  资料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及体育学科岗位专业方向相关证明等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信息资料原件。(注: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一年试用期截止日)、《普通话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考核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进入考核(职专教师、男性教师等急需紧缺岗位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全部进入考核)。
  2.考核分为试教与面试两个环节。体育、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的考核由试教、面试及专业测试构成。
  3.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试教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5.体育、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教师在试教、面试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6.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试教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考核成绩合成: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体育、职专专业学科岗位按综合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8.录取成绩合成:按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录取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9.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上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试教成绩和录取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报考者若录取成绩相同,则以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高者入围。所有岗位在体检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2.体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怀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十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岗位在考察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十三、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用批复,并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3.所有岗位在录取环节(含资格终审),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现象,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教师岗位除对口农村学校招聘的人员外,均需签订服务农村教育三年协议,并根据《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服从长沙高新区教育局安排,完成相应服务农村教育工作任务。

  第二批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试教、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程序
  (一)招聘计划
  湖南长沙高新区2021上公开招聘教师192人公告

  (二)招聘程序: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二批)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试教—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岗位等级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二)所有编制内考生一旦录用必须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解聘手续。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要求: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岗位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有岗位要求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业有一项相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但职专专业学科岗位不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高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幼儿园岗位为二甲,其它学科岗位为二乙。
  6.学历:幼儿园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初中、职专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7.年龄:年龄为40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须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如: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4年及以上);职业中专专业学科岗位须从事所报岗位相关学科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可提供内容完整清晰的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但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及兼职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具体见附件2:《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表》(第二批)。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原则上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如不具有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证的,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一类条件
  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
  1.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或近六年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湖南省国培专家库首批人选,或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其中一项荣誉)。
  3.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4.近六年来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其中一项荣誉)。
  5.近六年在地市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教师素养大赛、教师技能大赛等现场教学活动中获得过一等奖(职专文秘岗位需获新闻类评选或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教学能手称号(其中一项荣誉,且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B.二类条件
  报考者若不能达到一类条件要求,则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要求(其中幼儿园执行园长岗位、小学副校长岗位、初中副校长岗位报考者,第7项条件为必备条件)。
  1.近6年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1个以上(含1个,不含教育学会),或担任过省级、国家级课题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五名),且课题已顺利结题。
  2.近6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研工作者或教研先进个人(其中一项荣誉)。
  3.近6年来所带班级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含团少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其中一项荣誉)。
  4.近6年来获得过区县级现场赛课一等奖、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获奖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匹配,不包括片断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及说课)。
  5.近6年来被评为区县级名师、骨干(卓越)教师、教学能手、教研教改能手、教育(或班级)管理能手(其中一项荣誉)。
  6.近6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大赛获优秀指导奖,且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学生参赛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
  7.幼儿园岗位要求在9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幼儿园担任过三年及以上管理中层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初中副校长岗位要求在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学校担任过三年及以上副校长及以上职位工作经历(小学、中学教师岗位对应适用该条件)。
  以上所列条件中所指的荣誉称号、课题奖项认定均只承认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学研究院所(职专文秘岗位认定宣传部及行政部门)授予的证书、文件证明,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馆等二级组织评选认定的项目在相应级别等级上进行降等。“近6年”统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日。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二)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按照报考岗位打印《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第二批),然后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考资格。
  (三)具体安排
  1.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1日(星期五)至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地址: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C栋四楼)
  资料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本人《长沙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第二批)(附件5)、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或专技考核表,且须提供与工作经历年限时间段相匹配的社保流水清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参加现场资格初审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试教、考核准考证》。
  注意:考生现场报名前须申领个人电子健康卡,凭个人电子健康卡绿码参加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试教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职专文秘岗位考生不参加试教直接进入考核。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末位试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考核)。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岗位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4.试教成绩不带入考核。
  七、考核
  1.考核:小学、初中、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幼儿园执行园长、小学副校长、初中副校长岗位考核由评课及面试构成;职专文秘岗位考核由面试及写作构成。
  2.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评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理念、课程引领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养、理论水平及岗位适用能力等。课堂教学(评课、写作)、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合成:按课堂教学(评课、写作)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综合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试教、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另行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评课、写作)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九、考察(含资格复审)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资格复审)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
  十、录取(含资格终审)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须经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审查。
  2.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教育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后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并报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所有教师岗位在体检、考察、录取等环节,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况,每一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4.所有录取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且需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5.录取教师在原单位解聘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本简章由长沙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此次招聘考试相关安排及信息均会第一时间在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www.csgxjy.cn/)发布,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招聘考试工作。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高新区教育局:0731-8898276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16119(仅用于第一批招聘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264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586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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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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