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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简阳市2021招聘教师1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简阳市2021招聘教师150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办发〔2016〕4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其中,拟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8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其中: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当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国家、省今后有其新规的,从其新规);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5月6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教师资格证,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所需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日期2021年5月6日)。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简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进行网上报名阶段资格初审和现场报名。请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电脑登录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1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暂定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简阳市人才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6.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1年5月14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5.政策性加分: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为2021年5月6日)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四川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楼320办公室,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射洪坝街道办松林路333号,联系电话:028-27028363)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上述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优惠政策,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所在县(市、区)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材料,服务协议、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加分情况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笔试成绩预计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8.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1.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末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调减后仍然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在“简阳市人才网” (http://www.jysrc369.cn)公布。
  2.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1)笔试《准考证》;(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1份《应聘资格审查表》;(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按模板出具,详见附件3);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
  (3)报考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存放部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书面证明,并亲笔签署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4);
  (4)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②由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科学段及认定时间。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国家、省今后有其新规的,从其新规)、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要求: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按上述流程进行。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或面试资格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者,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的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的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同一招聘岗位涉及不同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组织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拟聘人员如系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简阳市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查验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其它
  (一)应聘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审查、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三)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教育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特此提醒。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27215804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教育局 028-2721551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28-12333
  附件:
  1.2021年简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1年简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单位一览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模板)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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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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