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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新都区2021引进名优教师5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新都区2021引进名优教师5人

  为深入贯彻“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新都委发〔2017〕22号)、《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都教发〔2018〕10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1年事业编制使用情况、名优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学校师资需求,拟面向省内外引进5名名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地点

  发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公告时公布。

  三、名优教师范围

  (一)领军名优教师

  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具备正高级职称的教育人才。教育领域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称号,或具有国家级注册教练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等资格的教师。

  (二)拔尖名优教师

  经地级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或教育专家。

  (三)优秀名优教师

  获得地级市学科(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毕业于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且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青年名优教师

  1.地级市优秀青年教师。

  2. 毕业于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且具备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报考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四)引进名优教师的配偶,如已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报名参加考核招聘。

  (五)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具备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21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核招聘。

  (六)领军名优教师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拔尖名优教师和优秀名优教师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等荣誉称号,或具有国家级注册教练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等资格的教师,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地级市优秀青年教师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九)硕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七、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区教育局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xin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邮政快寄(EMS)报名材料、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24:00。

  1.邮寄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新都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收件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28-83976015,邮编610500。邮寄方式报名者,邮戳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

  2.网络报名邮箱:xdqjyjrsk@163.com。

  3.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名优教师须提供的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2021年上半年引进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荣获的由地级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证书、会员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五年参加的市(地、州)级及以上公开课、赛课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7)近五年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和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

  (8)具备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21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名优教师配偶须提供的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2021年上半年引进名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五年荣获的由区(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一份;

  (6)近五年参加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赛课或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7)近五年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合著)刊物和承担的科研项目(参与)、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

  网络报名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应聘人员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姓名+岗位类别。

  (三)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根据考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由区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五)原件校验。

  参加原件校验人员按照区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应聘人员须按报考岗位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原件。

  (六)考核。

  考核由有学生讲课和座谈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考核总成绩=有学生讲课成绩×50%+座谈面试成绩×50%。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同一岗位同一学科应聘者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八)确定拟聘单位。

  根据考核情况和新都区各学校学科需求情况,双向选择确定拟聘单位。

  (九)体检。

  依据考核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有学生讲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十一)公示。

  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三)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引进的名优教师和考核招聘的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名优教师配偶,可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入编和调动等相关手续。如果原所在地不予办理调出手续的,可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辞聘。

  八、纪律和监督

  (一)名优教师引进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原件校验和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四川成都新都区2021引进名优教师5人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2021年上半年引进名优教师岗位需求表

  四川成都新都区2021引进名优教师5人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2021年上半年引进名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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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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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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