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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蒙城县2021选调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亳州市蒙城县2021选调教师30人公告

  为扩大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稳定和优化教师队伍,经县政府同意, 2021年继续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入岗位计划

  计划总数为3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信息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现任在编在岗优秀中职、中小学、高中、特殊教育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976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4月29日(含)以后出生。

  4.中职、中学、高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蒙城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其他: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2)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反法律规定上访的;

  (4)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工作而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行政职务的;

  (5)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6)有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以及其他不宜引进情形的。

  (7)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三、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岗位对等原则。即学段与学段对等,农村与农村学校、城区与城区学校对等,普通高中学校示范等级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分示范等级)。鼓励县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示范级别高的学校教师到示范级别低的学校任教,高学段教师到低学段任教。

  3、农村教师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称号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我县城区学校(仅限所列称号,且符合学段对等和示范等级对等原则)。

  四、选调工作程序

  在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选岗、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

  (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mc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91/0/page_1.html)向社会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蒙城县逍遥路小学北蒙校区(蒙城县北蒙大道东三友路南)。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无不予调入“七个方面”情形的证明材料)。

  2.疫情防控要求:

  在报名点大门处进行体温检测,报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安康码”,并间隔1米以上距离,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安康码”为绿码人员方可进入报名点报名。(注:省内报考人员须下载“皖事通”,提前申领“安康码”)。如发现体温异常、咳嗽或疑似病例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程序处置。

  “安康码”为黄码、红码,未解除隔离、观察期未满以及体温不正常(额温≥36.8℃,腋温≥37.3℃)的人员,严禁进入报名点现场报名。上述不能进入报名点及省外报考人员,需通过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无不予调入“七个方面”情形的证明材料)的顺序,将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县外选调+姓名+岗位代码”的格式上传至95621500@qq.com。线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8:30–  5月16日17:30,逾期不予报名。

  3.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不设比例限制。报名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合格的人员于2021年5月28日上班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蒙城县教育局资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采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面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3、面试时限: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原则上同一岗位只设一个面试小组,但对同一岗位因报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面试成绩不等同于最终成绩,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普遍采用的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本小组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有效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有效面试平均成绩),其中使用修正系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无效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平均成绩、本面试小组平均成绩和最终成绩在蒙城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布。为保证选调人员的素质,对最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五)确定拟调入人员

  在对等的原则下,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调入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的,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该岗位计划。

  若本次总调入计划没有完成,剩余计划全部调整用于立仓学区、马集学区、篱笆学区、许疃学区、三义学区等五个学区学校农村村小岗位,供有服从调剂意愿且面试合格考生选岗使用。根据剩余计划总数,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服从调剂意愿的拟调入人员数(最终成绩排名不分学段学科,凡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人员,视为同意这一排名规则),如最后一名成绩多人并列的,以教龄长的为准,再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

  (六)体检

  拟调入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与体检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七)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选岗对象。一个学科涉及多个学校岗位的,在对等的原则下,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岗。选岗时,如遇成绩并列,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若该学科只剩余一个学校岗位,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该学校。

  服从调剂意愿的拟调入人员直接按照最终成绩高低顺序选岗,凡填报服从调剂意愿的人员,视为同意这一选岗顺序规则。选岗时,如遇成绩并列,临时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相关事宜请关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八)办理调入手续

  拟调入人员名单报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向拟调入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县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分别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凡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

  调入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调入资格。

  五、有关事宜

  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报名联系电话:0558—7623016

  监督电话:0558—7623068(县教育局)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蒙城县2021年公开调入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10.89 KB】
附件2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11.11 KB】

蒙城县2021年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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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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