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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21招聘幼儿园教师3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金湾区2021招聘幼儿园教师39人公告

  参照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目前有公办幼儿园(含分园)18所。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二、招聘对象

  (一)专业教师

  1.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在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其中一个学习阶段中取得过学前教育专业学历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科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待遇执行。被聘用者须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历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者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24:00截止。

  3.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https://jszp.jwjy.net/pc/login 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要求报名者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建议使用电脑操作)。

  (二)网上资料预审核

  根据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核,预审合格者均为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政务在线-通知公告)和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23日上午8:00前到达珠海市金湾区天和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交一套,按下列顺序装订,原件核查后退回):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2);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

  6.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7.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温馨提示:必须携带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如原件不齐则视为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资格审核后开始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自我介绍2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其中应聘专科教师的考生展示本专业相关才艺,考生自行安排展示项目并携带相应设备,现场可提供:篮球、足球、钢琴 。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政务在线—通知公告)和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上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按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

  (一)应聘者须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打印并如实填写《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应聘者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应聘者本人签名的《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三)应聘者应提前了解现场资格点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现场审查及面试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应聘者,进入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

  2.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

  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

  4.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六)应聘者应准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除身份确认或面试环节外,其他时候全程佩戴。

  (七)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珠海市和金湾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金湾区教育局有权对疫情防控措施、时间和地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谢老师0756-7262250,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李老师0756-72627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附件: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附件3: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附件4: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doc

  附件5:珠海市金湾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6:珠海市金湾区天和幼儿园交通位置图.png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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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1名教师(进编,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6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5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人员;
  3.2025年1月1日后研究生毕业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4.部分普通高校(见附件2)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不限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3)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3.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5.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名时暂未取得的,如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或有免试认定的,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职校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八)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课程成绩单等),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jsfz.czedu.cn/fmszp/czzp/zhaopin.jsp
  2.报考研究生岗位(含高中和职业学校)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不超过3个岗位(选择不同学校);报考本科岗位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1组岗位(无需选择具体学校)。
  3.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1月12日12:00—2026年1月16日12:00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提示:因需上传材料较多,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上传)
  4.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6日17: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12日—1月17日期间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7日18:00
  7.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8.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6年1月1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材料上传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在对应位置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未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职校教师岗位除外)。其中,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并按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其他材料
  (1)最高学历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报考英语岗位的人员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为师范类的本科生,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见附件4);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和《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其中: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须预约教育素养评价的具体时段。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研究生岗位采取教育素养评价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上传材料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指引)。
  (三)教育素养评价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
  2.时间:2026年1月24日(按照打印准考证时预约的教育素养评价具体时段)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素养评价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笔试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6年1月24日8:30-10:00,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教学能力考核
  1.人选确定
  (1)研究生岗位在教育素养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教育素养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本科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2人及以下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0人(同分均入围);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3人及以上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5人(同分均入围);入围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须与报名信息中一致),以便招聘单位在2026年1月24日通知后续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根据上述规则一次性确定,如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2.内容和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研究生岗位考核方式具体以招聘单位的现场公告为准;本科岗位考核方式为模拟上课。
  3.时间:2026年1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研究生岗位按照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10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其中:本科岗位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校教师岗位,未能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22,88807030,85681313,888057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部分普通高校
  3.“双一流”建设高校
  4.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广西自治区上林县初中学校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林县初中学校需招聘顶岗实习教师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及岗位情况

(一)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时  

  

第一场

2026年110日(星期)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9:00—12:00

2.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备注:如果本场招聘面试活动未能按计划完成招聘任务,将视网上报名情况继续安排下一场招聘面试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内外高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实习协议。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实习协议”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2026年上林县各初中顶岗实习教师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招聘面试日前一日上午10时止)。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题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每个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10分钟)。

3.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择优录取方式。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4.签订实习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实习协议。

五、相关待遇及其他规定

(一)顶岗实习教师待遇:由县财政按2500元/人·月发放生活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二)校内提供集体住宿(个人用品、用餐自费)。

(三)顶岗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一周(5个工作日)内,顶岗实习生本人自费到县内正规保险公司缴纳个人人身意外险200元/人·年。

不明事宜,请与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上林县初中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岗位计划表

     2.上林县2026年顶岗实习教师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202616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四〇一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岗位及实习岗位招聘

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教师:2名

中学英语教师:2名

中学体育教师:3名

中学数学教师:1名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中学音乐教师:1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工作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意识较强,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招聘对象

1.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

(1)2025-2027年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优先。

(3)在职教师应聘年龄40岁以下,教学成果突出,经验丰富;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正高级教师优先,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实习教师

(1)京籍:2025年—2027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2)非京籍: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3)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工作告知书,在实习结束后学校开具实习证明。

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

投递邮箱:

slyxiaozhang@163.com。

邮件标题和简历名称为:实习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我们将电话通知您适时参加面试及试讲等考核。

学校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创建于1957年,其前身是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子弟学校。2009年6月属地化管理,房山区教委直属校。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

学校在“以身许国,敢为人先,严谨求实”四〇一精神的浸润下,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办学理念,以“让每个学生获得真正的成长,成为具备‘善、智、蕴、美’优秀品质的尚真学子”为育人目标,努力构建学校“尚真”文化体系,致力于打造“体验科学、快乐成长”的办学特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支柱,扎实推进“尚真”课程体系建设。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我们热切盼望对教育充满热情、寻求实习机会的年轻朋友们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我校将向您提供专业的教育教学培训、丰富的资源以及成长过程中的支持!

欢迎2026-2027年应届毕业生来学校实习!

快来报名吧

开启你的教育新征程!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时发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面试且查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月20日期间,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在线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考区将在1月27日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将成绩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应登录面试所在考区公布的在线申请地址(具体见下表)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成绩复核无法进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

在线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所在考区

在线申请地址

咨询电话

杭  州

http://www.hzjyksy.cn/

0571-85866677

宁  波

0574-87323004

温  州

0577-88638081

嘉  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

0573-82079438

湖  州

0572-2030793

绍  兴

https://www.wjx.top/vm/tcvd5gd.aspx#

0575-85223982

0575-85133359

金  华

0579-82469622

衢  州

0570-3080623

0570-3089341

舟  山

0580-2027329

0580-2037312

台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丽  水

0578-2111736

浙工大

0571-85290485

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有漏评、漏登、漏统,合分是否有误。

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1月6日

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知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通道即将开通,考生可密切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复核网上申请通道。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10:00至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考生可于2026年1月22日10:00至1月31日16:00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评分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成绩的合格情况,不得查阅评分表。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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