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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州市湘桥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潮州市湘桥区2021招聘教师122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合理补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和枫溪区教育系统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2名,特此公告: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历届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后出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要求详见《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2021年潮州市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招聘教师共122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22名。招聘专业等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2021年潮州市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五、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和招聘有关规定要求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按应聘者的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聘用。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1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gqiao.gov.cn)、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http://www.fengxi.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为教育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完成试卷评卷后,湘桥区教育局和枫溪区教育局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潮州市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湘桥区教育局和枫溪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原件。②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④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上公布。

  (4)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湘桥区和枫溪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

  3.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由湘桥区教育局和枫溪区教育局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上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并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具体考察工作由湘桥区、枫溪区教育局及属下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 确定为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招聘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准考证等到聘用学校相应的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被湘桥区教育局聘用的人员应承诺在湘桥区区域内服务5年,被枫溪区教育局聘用的人员应承诺在枫溪区区域内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变动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湘桥区、枫溪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考生“粤康码”等健康码参加考试(如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4、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及附件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本公告解释权属于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2021年潮州市枫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潮州市枫溪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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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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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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