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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莆田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语委办,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资格条例》,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教师、公务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要求,2021年我市将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行各业各类人员。
  二、报名条件
  莆田户口(含在外地市返莆学生)或在莆田工作者。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福建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fj.cltt.org/baoming  或者 http://fj.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8:00,额满即止。
  (三)报名咨询:0594-2697996、2689768
  四、缴费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 2021年6月26日至27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时到莆田学院财务处缴费确认(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同一单位的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由单位指定一个人携带报名汇总表(附件1)统一缴费;缴费时应特别注意核对考生身份证号,避免同名同姓缴错。
  (二)缴费地点: 莆田学院中区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四楼407室(地址:莆田学院老校区-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三)缴费方式:现场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
  (四)缴费咨询:莆田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94-2725185。
  五、自助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并经测试站确认之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未缴费考生不能自助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测试地点: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5楼
  (莆田市荔城区紫霄东路2121号-莆田学院新校区)
  (二)测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11日
  (三)测试方式:机测
  (四)联系方式:0594-2697996、2689768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闽财综〔2007〕16号及莆市价〔2012〕64号文件执行,考生每人缴纳测试费50元。
  八、考生考试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严格按照莆田学院防控要求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考生需提供健康申明及安全测试承诺书(见附件2)。
  (二)申请测试的考生,须事先申领闽政通APP健康码。缴费时需提供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考试当天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健康码和行程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报到时间报到。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到考试结束全程佩戴口罩。
  (四)非考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五)若考生具有《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测试承诺书》所列情形之一,考试当天还须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六)健康码为橙色或红色的考生,考前14天内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或出现过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九、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测试站点分类请选择“莆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信息应使用规范汉字。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照片上传”为必填项。考生上传的照片应是正面免冠的标准彩色照片(额头、五官应显现,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390*567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1M)。电子照片将作为制作普通话证书用,请认真对待。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栏为必填项,请确保准确无误。
  (五)在其他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不得重新报名。
  (六)考生在考试两个月后及时关注莆田教育网“公告公示”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并按通知的规定时间领取证书。个别考生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在“工作单位”及“电话”栏认真填写邮寄的地址及联系手机,待证书出来后,可联系邮寄事宜。联系电话:0594-2684691。
   (六)考生认真查看通知中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测试的时间和校区。缴费地点在莆田学院老校区(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地点在莆田学院新校区(莆田市荔城区紫霄东路2121号)。
 
附件下载

  1.2021年莆田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汇总表
  2.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测试承诺书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语委办,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资格条例》,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教师、公务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要求,2021年我市将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行各业各类人员。
  二、报名条件
  莆田户口(含在外地市返莆学生)或在莆田工作者。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福建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fj.cltt.org/baoming  或者 http://fj.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15日上午8:00,额满即止。
  (三)报名咨询:0594-2697996、2689768
  四、缴费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缴费时间: 2021年6月26日至27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时到莆田学院财务处缴费确认(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同一单位的考生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由单位指定一个人携带报名汇总表(附件1)统一缴费;缴费时应特别注意核对考生身份证号,避免同名同姓缴错。
  (二)缴费地点: 莆田学院中区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四楼407室(地址:莆田学院老校区-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
  (三)缴费方式:现场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
  (四)缴费咨询:莆田学院财务处,联系电话:0594-2725185。
  五、自助打印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并经测试站确认之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未缴费考生不能自助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
  六、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测试地点: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5楼
  (莆田市荔城区紫霄东路2121号-莆田学院新校区)
  (二)测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11日
  (三)测试方式:机测
  (四)联系方式:0594-2697996、2689768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闽财综〔2007〕16号及莆市价〔2012〕64号文件执行,考生每人缴纳测试费50元。
  八、考生考试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严格按照莆田学院防控要求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考生需提供健康申明及安全测试承诺书(见附件2)。
  (二)申请测试的考生,须事先申领闽政通APP健康码。缴费时需提供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考试当天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健康码和行程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报到时间报到。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到考试结束全程佩戴口罩。
  (四)非考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五)若考生具有《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测试承诺书》所列情形之一,考试当天还须出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六)健康码为橙色或红色的考生,考前14天内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闽或出现过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九、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测试站点分类请选择“莆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信息应使用规范汉字。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照片上传”为必填项。考生上传的照片应是正面免冠的标准彩色照片(额头、五官应显现,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390*567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1M)。电子照片将作为制作普通话证书用,请认真对待。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栏为必填项,请确保准确无误。
  (五)在其他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不得重新报名。
  (六)考生在考试两个月后及时关注莆田教育网“公告公示”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并按通知的规定时间领取证书。个别考生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在“工作单位”及“电话”栏认真填写邮寄的地址及联系手机,待证书出来后,可联系邮寄事宜。联系电话:0594-2684691。
   (六)考生认真查看通知中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测试的时间和校区。缴费地点在莆田学院老校区(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地点在莆田学院新校区(莆田市荔城区紫霄东路2121号)。
 
附件下载

  1.2021年莆田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汇总表
  2.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及安全测试承诺书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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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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