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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溆浦县2021招聘教师3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怀化市溆浦县2021招聘教师330人公告

  为了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溆浦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330个,具体为:

  1、普通高中教师49名;

  2、职业中专教师20名

  3、初中教师90名;

  4、小学教师103名;

  5、小学综合(小学教学点)教师35名;

  6、幼儿园教师15名;

  7、幼儿园保育员10名

  8、心理健康教育教师6名;

  9、特殊教育教师2名。

  详情见《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198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出生。

  5、普通话: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暂不做要求。

  6、教师资格证: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暂不做要求,但须书面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与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8、报考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

  (二)专项条件

  1、报考高中、中职基础课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师范教育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中职专业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汽车检测与维修教师岗位的,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但需要获得中级及以上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②专业要求为岗位所需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指导目录中同一级学科内的专业或相近专业。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4、报考小学、小学综合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以是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综合岗位该项不作要求。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大专学历不是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但第一学历是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的也符合条件;

  6、报考保育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为心理健康教育类。

  8、报考特殊教育岗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③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有手语证书。

  9、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等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教师、员额制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2021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程序及方法

  1、发布信息

  在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xp.gov.cn/)、红网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及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等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日- 7月8日晚上24:00时。

  ②报名方式:

  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③报名要求:

  第一、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2日- 7月8日晚上24:00时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学段学科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综合成绩高低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见《承诺书(样式)》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定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2:00。

  考试后、体检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第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初审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已获得学历证书的须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且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只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所有相关证书,并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其他报名要求:

  其一、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其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其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其四、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请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核减招聘计划。

  其五、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14日上午9:00至7月17日开考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溆浦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溆浦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附件6)。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并在招考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5、考试

  笔试及面试,均为百分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①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时间:7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地点:  长沙,详细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从事相应学段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90分)、教育理论(5分)、教育政策法规(5分)等。采取合卷形式,各类型笔试专业知识分别是: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基础课、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该学段 (该学科)教育教学所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小学综合教师岗位的,为小学教育教学必备的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且语文、数学分值比重各占专业知识的50%。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及特殊教育岗位的,为该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从事幼儿教育教学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报考保育员岗位的,从事幼儿保育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个人能力。

  参考凭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四证。自备口罩,经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点。

  笔试成绩查询:7月26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7月27日8:30-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②面试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2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当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当学历又相同时,教师资格证层次高者优先;当教师资格证层次再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下同。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进入面试环节的对象,请于2021年7月29日-7月30日在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 www.zrpta.com))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时间:7月31日上午6:30-面试结束(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地点:长沙,详细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参考凭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48小时内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四证。自备口罩,经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点。

  形式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五项全能+特长展示,其他岗位为说课。其中:

  所有音体美学科岗位须增加专业素质测试;心理健康教育、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特殊教育及保育员岗位须增加实际操作。

  5、资格复审

  时间: 8月4日— 8月6日18:00分止(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溆浦县教育局

  对象:根据考生报考学段学科,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分值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资格审复审对象,出现并列名次时,处理方法同上。

  具体安排:

  A、8月4日:报考高中、中职、初中岗位的考生。

  B、8月5日:报考小学、小学综合教师岗位的考生。

  C、8月6日:报考幼儿教师、保育员、特殊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考生。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高中、中职基础课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手语证(限特殊教育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证(限职业中专汽车检测与维修岗位)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书面承诺书(按公告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考生);

  B、县外及本县教育系统外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原单位及原单位所在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

  ①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分学段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有关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②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③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④体检时间:8月12日上午6:30空腹到溆浦县教育局集中。

  7、考核(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考核(察)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考核(察)程序的考生,需及时提交本人档案,便于审查。

  考核(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8、公示

  由溆浦县教育局、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的媒体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实名举报。

  9、择岗

  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依次公开择岗。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抽签形式决定择岗顺序。择岗时间、地点以溆浦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10、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经溆浦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录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同时,须在录用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异动。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者予以清退,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报考职业中专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的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录用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我县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所有相关信息发布,只通过溆浦县人民政府网站、红网溆浦站、湖南人事招考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公布的变动通知为准,且变动信息提前3天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45-3324133(溆浦县教育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监督电话:

  0745-3331355(中共溆浦县纪委 溆浦县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5-3323552(溆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招聘方案解释权最终归属溆浦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

  附件3:承诺书(样式)

  附件4:溆浦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5:溆浦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附件6: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溆浦县202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 18 日

  相关附件
  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溆浦县教师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承诺书(样式).docx
  溆浦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doc
  溆浦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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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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