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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洞口县2021招聘教师2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市洞口县2021招聘教师260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 号)、《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邵人社发〔2019〕54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260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洞口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省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9.在国家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因违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10.有精神病史和吸毒史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2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招聘信息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1)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各类专业教师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年7月2日8:00至7月6日18:00。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洞口资讯网”(www.dk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它的为往届毕业生。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如出现应聘者所学专业未被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属专业相近且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进行认定。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电话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7)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没有打印好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8)报考乡镇中小学音体美教师、乡镇初中教师、高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等岗位的人员还可按招聘要求与条件报考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可凭自愿继续报考农村教学点岗位。
  3.现场报名确认(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开招聘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7月7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确认地点:洞口县教育局3号楼五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网报系统打印的《洞口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
  ②毕业证书(尚未颁证的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后面);
  ③有效二代身份证;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后面)。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的“二甲”及以上)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岗位的拟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前须取得中小学资格证书。
  ⑤报考限户籍岗位的应聘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后面)。
  (2)进行现场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予以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将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降低到2:1或不设开考比例。
  对应往届毕业生分设的岗位如一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对应的另一方岗位,并将调整、核减后的招聘计划人数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布后方可开考。
  对男女分设的岗位如一方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农村教学点相对应的岗位,并将调整、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布后方可开考。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见附表2),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④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达到该岗位参考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平均分数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仅一人时,笔试成绩须60分以上。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
  除日语、计算机、校医、心理健康等专业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外,其他岗位的面试均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2)。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③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比例时,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①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②对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面试入围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最后一名递补者如笔试成绩有多名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4)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报考多个岗位且入围二个及以上岗位的体检入围人员只可选择确定其中一个岗位)名单。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均属师范类的,则毕业年份近的优先(2021年毕业的优于2020年毕业的,2020年毕业的优于2019年毕业的,类推),如毕业年份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对象名单和体检报名时间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上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报名,体检报名地点:洞口县教育局3号楼四楼视屏会议室。
  3.体检报名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3)教师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名时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出现体检报名弃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均属师范类的,则毕业年份近的优先(2021年毕业的优于2020年毕业的,2020年毕业的优于2019年毕业的,类推),如毕业年份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5.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均属师范类的,则毕业年份近的优先(2021年毕业的优于2020年毕业的,2020年毕业的优于2019年毕业的,类推),如毕业年份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应聘资格、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进一步核审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 (http://www.dongkou.gov.cn/)、 “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待遇
  1.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人员按报考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同者,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先后选岗顺序)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办理入编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2.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七、其它
  1.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2021年洞口县公开招聘教师专栏” (http://www.dongkou.gov.cn/)、 “洞口教育网”微信公众号、洞口资讯网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应聘者在招聘各相关环节自觉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应聘者,在现场报名、笔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需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所有应聘者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参与招聘各环节(报名、考试、体检、选岗)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5.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咨询电话:
  洞口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7234212
  7.举报、投诉电话: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9-7236385
  洞口县教育局:0739-7234217

  附件:
  1.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2.洞口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考试方式及内容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招考承诺书
  4.洞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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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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