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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闽侯县2021招聘合同教师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市闽侯县2021招聘合同教师50人公告

  为缓解闽侯县部分学校师资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编外合同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已参加2021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岗位笔试成绩。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根据省统一笔试学科填报志愿。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请先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Maemwz)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提交相关信息并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三)报名时间 
  6月29日至30日两天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四)报名地点 
  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具体安排如下:

招聘岗位 具体地点
中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地理、音乐)15个岗位 2号楼一层会议室
小学教师(语文、数学)20个岗位 1号楼二层204室
幼儿教师15个岗位 2号楼一层会议室

  注意:所有报考闽侯编外合同教师的应聘人员都必须在预约时间内带齐报名材料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
  (五)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2,可自行下载,电脑录入,用A4纸完整打印在同一页面上)。
  2.2021年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单(系统打印)。 
  3.笔试准考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允许7月30日之前提供,但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的证明。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往届毕业生须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大专学历无学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允许7月30日之前提供。
  7.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8.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未经用人单位签章。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给报到证的,允许7月30日之前提供。
  9.就业协议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要求原件份数完整,用人单位未签章,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复印件只需一份即可。
  10.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允许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7月30日之前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2.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候。 
以上材料须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开,并按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应聘人员的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须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的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推荐表如果无法提供,必须如实反应本人毕业与就业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或承诺,否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黑名单。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进场时须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同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以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及取得的笔试成绩为准。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排名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幼教和音乐学科岗位须增加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后续事项将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公布(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jydt/jszl/),敬请关注。
  四、聘用事项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通过闽侯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含专业知识科目)、面试成绩都完全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选岗之前,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3)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编外合同教师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8.编外合同教师录用后不予解决编制问题,与用人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及考核办法参照编内教师执行。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高于20%,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根据学校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可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工资待遇参照编内见习教师水平发放,“五险一金”由用人学校按相关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在政策允许下,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编外合同教师参照编内教师发放文明单位奖、综治奖、创城奖以及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相关奖励金(发放时须在岗,离职不享受)。其中,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发放:考核优秀的按100%比例发放,考核合格的按70%比例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其他未尽事宜按《闽侯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侯教〔2020〕9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侯县教育局。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附件:1.闽侯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现场报名表(含二维码)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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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教师2024年公开招聘总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为科学配置我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目前教育教学迫切需要,决定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教师10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公办中小学校在岗非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17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4.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7日(含)。

5.具有符合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沈阳市教育局网址:jyj.shenyang.gov.cn

和平区网址:www.syhp.gov.cn

沈河区网址:www.shenhe.gov.cn

铁西区网址:www.tiexi.gov.cn

皇姑区网址:www.syhg.gov.cn

浑南区网址:www.hunnan.gov.cn

于洪区网址:www.syyh.gov.cn

沈北新区网址:www.nsy.gov.cn

苏家屯区网址:www.sjtq.gov.cn

辽中区网址:www.liaozhong.gov.cn

法库县网址:www.faku.gov.cn

(二)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报名时间:6月17日10:00至6月19日16: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扫描件。用人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6月20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17日10时至6月20日12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6月20日24:00。

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每天在报名系统中公布两次,最后一次公布时间为6月19日13:00。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7月3日10:00至7月6日9:00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6.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6月21日13:00至15:00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笔试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网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聘岗位所涉及的要求条件等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及板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将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办〔2023〕119号)要求,由市、区县(市)两级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应聘人员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一)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和平区教育局:024-88711132

沈河区教育局:024-24123719

铁西区教育局:024-25128210

皇姑区教育局:024-86847393

浑南区教育局:024-24211303

于洪区教育局:024-25347100

沈北新区教育局:024-89864517

苏家屯区教育局:024-89815053

辽中区教育局:024-87882696

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东北育才学校:024-67986011

沈阳市第二中学:024-31954505

沈阳市外国语学校:024-23329222、024-23320379

沈阳市教育局:024-22827179

(二)纪律监督电话

和平区人社局:024-31912269

沈河区人社局:024-22898806

铁西区人社局:024-85731188

皇姑区人社局:024—86208759—8031

浑南区人社局:024-23787637

于洪区人社局:024-25321503

沈北新区人社局:024-88043587

苏家屯区人社局:024-89812813

辽中区人社局:024-87882378

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2383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7

(三)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88505521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

  

  附件:1.  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1.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沈阳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江苏徐州市沛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五)户籍条件:岗位代码0108至0113的岗位限2024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报考,其它岗位不限户籍。

(六)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 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js.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21日09:00-6月2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1日09:00-6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21日09:00-6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21日09:00-6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6月21日09:00-6月28日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沛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沛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29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只进行笔试。

音乐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4、0116、0121)、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6)需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但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按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教师(岗位代码0104、0116、0121)、美术教师(岗位代码0106)的应聘人员,另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考试时间15分钟。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其他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选岗

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仅在空缺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六)体检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教育局、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沛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9618362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68867373

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6-68869398

沛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邮箱:pxjwpzdsjj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4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2024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湖北省荆门市荆楚理工2024年7月普通话测试报名
测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测试地点:教学楼B4103
测试人数:350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荆楚理工学院
2024-06-14
2024-06-21
350人

荆楚理工学院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高级中学2024年编外教师招聘简章

01学校简介

ABOUT US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高级中学肇创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致和”文化传统的公办普通高中。2024年5月,江苏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我校晋升为四星级高中。

学校占地面积 120亩,建筑总面积5.54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 141人,本科学历达标率 100%;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教师 53 人,占比 37.5%;中、高级职称教师 89人,占比 63.1%;市区五级梯队教师50人,占比35.5%。学历达标率、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市区级梯队教师比例均处于本地区前列位置。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倾力打造本区域高中教育品牌确立“厚德尚学,弘毅达道”的办学理念凝练“自强不息,和衷共济”的学校精神致力于培养身心健朗,德才兼备特长鲜明,多元发展的时代新人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若干名

02招聘岗位

Recruitment position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体育各若干名

03岗位要求

Job requirements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相应学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3.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4.普通话和现代教育技术水平达标,具备课堂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基本素养。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

04聘用待遇

Employment benefits

按武进区教育局和礼嘉镇高中编外聘用教师有关规定执行详情面议招聘

05招聘流程

Recruitment process

01

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如实填写后投递至wjljzx@126.com;同时,把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电子稿(面试时提供原件)发送到该邮箱。

02

▲材料初审:学校收到材料后,及时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面试。

03

▲面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材料审核和模拟教学,具体内容包括:审核各类证书原件,解答专家提问,抽题、1小时备课、说课、模拟上课、课后反思等教学活动。(面试时间7月初)

04

▲聘用签约:确定聘用的老师,由学校安排时间签约,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报名截止时间: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开展材料审核和面试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联系我们

联系人: 怀老师、潘老师

电话: 13606110898、13915087118

地址:武进区礼嘉镇新东街213号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高级中学编外教师报名表.docx

北京朝阳区2024年7月普通话测试分中心测试计划

2024年6月27日10:00线上报名,报满即止。

1.测试地点:求实职业学校团结湖校区,地址:团结湖北三条10,(团结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侧),切勿走错考点。本测试点无停车位,请应试人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安排,以便顺利开展测试。

2.测试时间:2024年7月6日、7日(考生线上选择,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应试人须凭准考证(考前4天自行打印,准考证上不显示照片)与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标明时段报到,请提前15分钟到达测试站点,超过准考证显示的报到时间10分钟视为弃考。《准考证》的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

3.测试环节:身份核验、现场缴费(在校学生持有效学生证25元、人,社会人士50元、人,考试现场微信缴费)、信息采集(现场照相用于证书照片)、抽取考场、测试。请按抽取考场号入场,保持安静,严禁吸烟。考试期间,如系统显示“考试失败”,请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并听从安排。

4.涉考规定:测试环节全程请遵守国家各项涉考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应试人严禁携带包括不限于: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的设备进入考场。

5.诚信考试:请应试人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否则按有关法规处理。

6.成绩查询: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s://bm.cltt.org/#/score-inquiry)查询成绩

7.证书领取时间:2024969:00-11:00 13:30-15:30,应试人携带身份证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朝阳区团结湖南路1号)领取证书。如有变化,请关注测试站公告最新消息(https://bm.cltt.org/#/help-center)。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语委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朝阳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

2024-07-06

2024-07-06

600人

2

朝阳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

2024-07-07

2024-07-07

600人

朝阳区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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