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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2021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民族大学2021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人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2021年云南民族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要求;

  4.满足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5.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6.报考硕士岗位的应聘人员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其它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其他岗位,采取公开招聘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网站信息服务栏中“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6日,每天9:00—16:3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环节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准备:

  (1)《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国(境)外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材料;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相关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领健康码

  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学校。考生进入学校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学校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学校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学校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与考试。资格初审结果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示。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告。

  五、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免笔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其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的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而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公告。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依次增补参加面试人员。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批准,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六、体检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未能与原工作单位及时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从而造成聘用手续办理受到影响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九、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纳入云南民族大学预聘制人员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

  (三)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校纪检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对相关程序及职能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受理职能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

  十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二、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3840

  (二)监督电话:0871-65911117

  (三)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人事管理科(弘道楼A区403室)

  附件:
  1.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预聘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民族大学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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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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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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