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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嘉禾县2021第二批招聘教师18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郴州市嘉禾县2021第二批招聘教师18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嘉禾县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85名,其中高中教师90名,初中教师52名,小学教师4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嘉禾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

  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认定;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教师在学校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嘉禾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9.嘉禾县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合格人员;

  10.到2021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考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报名平台上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9日。

  3.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35-6893962)。

  (6)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进行笔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3,进行面试的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高中物理、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历史专业教师属我县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报请县人才领导小组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7)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聘计划相互调剂的原则,当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当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岗位变更的公告及延长报名的时间将于7月30日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8)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2日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3日与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后进行网上改报。8月4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及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嘉禾县第一中学(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旁)。

  4.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8月6日,嘉禾县教育局417室。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排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1)报考小学教师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与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实际参考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不含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注:实际参考人员指进入考场内实际参加考试的人员,有效分数指大于零的分数;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为1人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小学教师岗位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对象。

  (3)报考初中、高中教师的岗位,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的同时上传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

  (2)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3)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可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照片要求:295X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5)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6)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嘉禾县教育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4.面试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前两天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嘉禾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面试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全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长为30分钟/人,面试时长为10分钟/人。

  3.面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的面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普通高中现行高一年级下册或必修二教材。

  ②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化学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初中现行九年级下册教材:化学(人教版);体育教师岗位为八年级体育与健康(全一册)内容;其他科目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初中现行八年级下册教材。

  ③小学教师的面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的我县小学现行四年级下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排名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

  小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中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小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排名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嘉禾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举行。体检时间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嘉禾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体检,免收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嘉禾县财政承担,嘉禾县教育局负责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结算。复检费用由复检对象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体检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嘉禾县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嘉禾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择岗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分学科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嘉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将予以递补,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可递补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新招聘的高中教师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未安排公租房的,由县财政按每月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七)对聘用的考生,由县财政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交通补贴;其中对省外院校毕业的考生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省内院校毕业的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县教育局系统分工委,0735-689397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735-6632617(县人社局),0735-6893962(县教育局)。

  湖南郴州市嘉禾县2021第二批招聘教师185人公告附件1:嘉禾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湖南郴州市嘉禾县2021第二批招聘教师185人公告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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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禾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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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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