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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2021年黄骅市事业单位招聘2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沧州市2021年黄骅市事业单位招聘22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为市财政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入编工作人员224名,其中综合类岗位招聘88名,卫生类岗位招聘16名,教育类岗位招聘12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教育类岗位的乡镇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 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考生年龄也放宽至35周岁。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人或配偶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或本人、配偶的父母其中一人为黄骅市辖区户籍。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①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③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④《岗位信息表》中“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人员。
  黄骅市辖区包括黄骅市开发区、十个乡镇(黄骅镇、南排河镇、常郭镇、吕桥镇、旧城镇、羊二庄镇、齐家务镇、官庄乡、羊三木乡、滕庄子镇)、三个街道办(骅西街道办、骅东街道办、骅中街道办)。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员(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服务地为黄骅市,2021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研究生报考限专业的岗位时,如果考生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不一致,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可以按照本科专业报考,按本科毕业掌握。
  招聘岗位为“类”的专业要求见《黄骅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要求一览表 》(附件3)。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详见附件1)
  10、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8日(含)。
  (二)部分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的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19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信息表》中的“乡镇和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主要涉及骅中街道办事处、骅东街道办事处、黄骅镇人民政府、滕庄子镇人民政府和官庄乡人民政府共5个单位,每个单位设定1个招聘岗位。该岗位限服务地为黄骅市,2021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2021年6月,已经通过黄骅市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试考核的人员不得报考。人员名单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
  3、因受疫情影响,报考要求教师资格证岗位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拟聘公示期满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报名方式
  采取分岗位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
  2、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例:“户口所在地”及“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填写为“河北省黄骅市XXX派出所”(如本人户口所在地为黄骅市辖区户籍,则不需要填“配偶、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口所在地”项,否则两处均需填写);“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表要求逐一填写,不可缺项;“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结束后,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备用。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其中“三支一扶”专项招聘岗位不受3︰1报考比例限制。综合类和卫生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调剂;教育类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教育类其他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2021年8月7日前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黄骅市人社局事业科(305室)改报一次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8月18日8:30至8月20日17:00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
  黄骅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5263282。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本公告已尽可能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确有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报考黄骅市人民医院职员L岗位的,考试内容与综合类笔试内容相同,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理论》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一张试卷。其中《卫生基础理论》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与综合类笔试内容相同,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中学教师岗位以高中知识为主,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以初、高中知识为主),一张试卷。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由黄骅市人社局协同相关单位对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进行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或双方父母其中一人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
  2、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名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立即打印,过后不补);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逾期未提供证件、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黄骅市人民医院职员L岗位,面试内容与综合类岗位面试内容相同,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面知识和通用能力。
  教育类岗位:职教中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与综合类岗位面试内容相同,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其他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时,按笔试成绩、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高低、后取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招聘程序即时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上述排名顺序确定。
  由黄骅市人社局协同相关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归入本人档案。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岗位选择及人员待遇
  1、报考教育类初级中学岗位、乡镇小学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所报学科类别,将报考同一学科A、B岗位的考生合并,按总成绩重新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按新的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涉及选岗的学校见《黄骅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报考“三支一扶”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按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的,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按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人员不再进行岗位选择。
  2、黄骅市人民医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控制数管理,其他单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
  六、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在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选岗等环节均需服从现场管理,按《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要求,接受“河北健康码”、“个人行程码(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特殊情况须提供7天内(暂按2021年8月20日及之前7日内掌握)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健康证明材料。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黄骅市融媒体中心和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发布。
  2、涉及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等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3、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未尽事宜由黄骅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载):
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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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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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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