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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2021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蓟州区2021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70人公告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70人,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等);

  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证明)和学位证书;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4.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录用后,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具体条件及名额见《2021

  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蓟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缴费、笔试、面试等工作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1年8月4日至8月12日)。

  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上进行。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4日10:00。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随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4日12:00。笔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改报其他职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8月14日14:00至17:00。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308(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2021年8月15日14:00至8月17日9:00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8月24日14: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名单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公布。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上午8:40至11:00 下午14:40至17:00。

  2.资格复审地点:蓟州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老电车大酒店对面)。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蓟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字)。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户籍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复审之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参加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准代办。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关资料、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8月26日上午8:40至11:00。

  (五)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2021年8月27日11:00至8月28日8:00。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缴费。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7日11:00至8月29日8:00。

  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8月29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发布时间:2021年8月31日14:00。考生可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查看相关信息。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区教育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在蓟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tjj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递补,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递补。

  (十)聘用及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教育局依据招聘方案和各学段实际需求统一安排聘用岗位,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蓟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如逾期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及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所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要求:所招聘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不少于6年。

  五、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政策咨询电话:022-29141099

  监督举报电话:022-29142588,82822867

  来电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遵守考点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的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2021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附件:2021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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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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