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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馆陶县2021年招聘教师6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邯郸馆陶县2021年招聘教师65人公告

  为加快馆陶县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高中教师5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公办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50人,公办幼儿园教师15人。
  (二)招聘对象: 
  1、公办高中教师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应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或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公办幼儿教师要求为馆陶籍师范类院校毕业、学前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招录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限制在30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人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具有其它不符合《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1、现场报名814819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幼儿园),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3)报到证原件。如应届生暂未取得,由学校提供证明。
  (4)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现场填写《馆陶县2021年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7)蓝底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5张。
  2.资格审查820822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823日)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考试(824日)
  考试地点设在主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828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按学科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831日)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5.组织面试(91日)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个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馆陶户籍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一历”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随在编教师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四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馆陶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四)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做好防护措施。(提供72小时之内的核酸证明、戴口罩)。

  附件:

  2021年公办高中和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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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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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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