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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

  为了有效解决我县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吸引政治素质高、专业对口、教学能力强的优秀师范类人才,充实我县普通高中教师岗位,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计划及方式

  计划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0名,其中:县第一中学40名(研究生20名、本科生20名)、第三中学和林业中学(高中部)各10名(本科生)。以上学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绥棱县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县第一中学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层次的岗位免笔试。

  三、招聘条件及政策加分

  (一)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及素质。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和性别不限。

  4、学历要求:报考县第一中学研究生层次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统招一表或二表;报考其他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生均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要求:报考专业均须师范类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且已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如第一学位专业不符合要求,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可以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目录的,由绥棱县2021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绥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服务期未满的农村特岗教师;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8日,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政策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加分政策的“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街道、社区、乡镇站所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标注。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开考前,考生须持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现场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要求,以绥棱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服务期、聘期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8日。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表》(或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服务期须满2年):由服务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的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加分人员名单开考前在绥棱政府网站(http://www.suiling.gov.cn/)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须按公示规定的时间和部门进行反映。

  四、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公告在绥棱县政府网站、“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7日。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4日17时30分止。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网站:http://suiling2021.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3、 (1)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调整或取消。

  (5)网上报名时,考生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1年8月25日17时30分。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

  4、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绥棱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按照与各设岗学科招聘岗位总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的,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比例,并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与各设岗学科招聘岗位总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方式

  (1)面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学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知识体系,教学设计、实施、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一部分是基本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理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通过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试讲,后答辩。试讲内容为高二学年上学期教材,试讲题目现场抽签确定,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后进行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的统一试题,答辩时间5分钟。试讲和答辩由考官当场分别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县第一中学研究生层次的岗位,面试独立进行,单独计算成绩。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及具体有关事项以绥棱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核算及公示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

  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与相应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全部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来确定。

  2、公示。面试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绥棱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教育局公示七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定医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者,考生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体检医院商定进行。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范围,考核由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体检或考核后人员缺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由县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该岗位取消。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以绥棱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绥棱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绥棱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办法:招聘研究生层次的教师岗位单独聘用,招聘本科层次教师岗位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优先聘用到县第一中学20人;其余拟聘用人员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愿选择其他两所学校对应的学科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等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5、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绥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层次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县政府补助10万元安家费,同时提供一套周转房(约70平方米),聘用期间达到晋升职称条件的可优先晋升,但须保证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已婚的配偶可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等或相近单位机构性质商调到我县工作;无工作单位的,有意愿到我县工作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安置到县国企单位。本人若始终在绥棱县工作,周转房可长期居住,但不得转租或用作非居住等其它用途。如在最低服务期内违约,需返还安家费、退回周转房并按每年市场价格支付房屋租赁费。

  八、招聘工作纪律及其他要求

  1、考生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绥棱县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考生导致事后发生退费争议的,请考生自行与培训方解决,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概不受理任何与考试培训费用有关的各种咨询。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由绥棱县2021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对招聘工作进程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绥棱县政府网站(http://www.suiling.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455—4650126;0455—4656507。

  附件1:《2021年绥棱县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3:《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绥棱县2021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附件1:2021年绥棱县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71bf553c4af5b54be99f391a1321a4bb.xls(28.50 KB)

  附件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0cf1948de8b1f81c4b22da89d532fded.xls(14.00 KB)

  附件3: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04b51dea10a3aa90d9d32839b149591b.xls(62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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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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