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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2020〕115号)文件安排,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10月30日。现就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09:00–5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09:00–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2日09:00–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月25日–10月30日。

二、考区设定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2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持有宁夏户籍或宁夏有效居住证明的人员;

2.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持有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宁夏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二连读”在校生:(1)“三年专科+二年本科”在校生按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可申请参加考试。(2)“三年中专+二年专科”在校生必须在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申请参加考试。(3)“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按转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算起,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可申请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6.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负。一经缴费,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宁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一、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历史与社会科学、信息技术、科学15个学科。

二、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

三、申请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结合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自2017年下半年起:

(一)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三)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四)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五)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

(六)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类别中:

(一)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

(二)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六、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二)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三)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流程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9月2日开放网上报名后,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对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时要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等装饰物。(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网上确认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网上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照片、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并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姓名、性别、民族、学历等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对“诚信考试承诺”进行确认。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并通过笔试考试,后续出现无法考试、无法认定等情况,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特别提醒:

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和他人替代考生本人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无法考试、无法认定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

考生在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24小时以后,需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确认点工作人员要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名审核通过确认”操作,否则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缴费。

三、网上缴费

根据教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经过网上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已进行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

宁夏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四、考生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2021年10月25日至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37号)文件,宁夏考生每科按65元标准收费。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http://ntce.neea.edu.cn网站免费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12月9日起,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三)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第一种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第二种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第三种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或宁夏教育考试院网(https://www.nxjyks.cn)。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1.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1.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1.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1.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1.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1.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1.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1.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1.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1.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1.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1.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1.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1.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1.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1.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4

宁夏各考区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

考区地址

咨询电话

银川市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

中心一号楼742室

0951-6888695

石嘴山市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87号

0952-2013461

吴忠市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道449号

(市政府大楼对面)

0953-2013676

固原市

原州区新区学院路民生大厦12楼

0954-2032105

中卫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0955-7028691

宁夏大学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

0951-2061009

北方民族大学

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0951-206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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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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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浙江省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龙港市科技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培养拔尖人才,打造龙港教育质量新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骨干教师等共22名(不含非编学科竞赛教练),其中高中数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物理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化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生物学科竞赛教练2名。特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及骨干教师计划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学科竞赛教练,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担任本学科竞赛教学的高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参加国家集训队、入选冬(夏)令营或者获得奥赛省金牌(一等奖)、国家银牌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高中或大学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赛全国决赛并获一等奖。

(三)骨干教师

在职教师,荣获省教坛新秀、设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县(市、区)教坛新秀(限温州市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6月7日。

2.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职称+毕业学校(PDF格式),具体见附件1、2。报名材料上传邮箱:lgsshsyjzp2@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三)综合考核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业务测试和上课考核三项。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面试答辩和上课考核。

竞赛教练:面试答辩和业务测试(学科知识能力测试、讲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引进人员与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按规定交流至本市其他学校工作。提前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享受待遇

(一)薪资待遇。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和学科竞赛教练的薪资待遇可以商议后,报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其他人才原则上按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职称聘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三)家属安排。若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四)人才待遇。

①配售配租住房。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赠送一套141m²-190m²配售型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BC类、DE类、F1类人才,分别配售140m²、120m²、90m²人才住房,购房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50%、60%、70%, 向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m²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m²、4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 累计不超过5年。AB类人才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CD类和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

②租房补贴。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全职引进,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

③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人才安家补助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引进的非编人才待遇:参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第8页第3点“柔性人才”的待遇,每年将给予30万元至150万元服务经费(不再享受配售住房优惠待遇)。特别优秀的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

(六)为优秀青年教师搭建名师培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提升、海外研学、名校跟岗研修、短期集中研修等项目。

五、其他说明

(一)引进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人事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经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二)对民办学校经同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通过人才考核及招引程序,予以全职招引进到我市公办学校工作,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人才优惠政策。

(三)新拟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四)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学科竞赛教练教师资格证书最晚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本次招引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会同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 0577-59911863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附件:

附件1龙港市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目录.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6日

浙江台州市路桥区竞聘城区学校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通告

各中小学:

根据《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路教人〔2024〕5号)、《关于做好2024学年度教职工聘任与交流工作的通知》(路教人〔2024〕7号)精神,现将2024年路桥区城区学校竞聘岗位(附件1)予以公布,申请参加竞聘交流对象为事业编制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申请参加竞聘交流的事业编制教师填写《竞聘交流教师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学校签署意见后,于5月22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表》交区教育局人事科梁倩老师,逾期不再受理。中、高级职称教师流动,若流入学校没有相对应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岗位等级),则采取高级低聘办法确定岗位。竞聘交流到城区学校的教师一律聘任到流入学校同岗位最低等级。

竞聘考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以与竞聘岗位相对应的教材命题,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模拟上课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对象,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9210976;教育网短号:591976。

附件:1.2024学年竞聘城区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2.竞聘交流教师报名表

路桥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请点击查看:

附件1:2024学年竞聘城区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doc

附件2:竞聘交流教师报名表.doc

浙江嘉兴市南湖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南湖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含受嘉兴市体育局委托招聘嘉兴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初中社会教师1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其中获省优质课一、二等奖、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任期内的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荣誉不列入);

2.浙江省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嘉兴市生源地的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嘉兴市户籍(以2024年5月19日在册为准),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证要求的人员;

5.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以上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免笔试的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4年5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5月1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形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周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中港路校区木铎厅(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858号),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报名要求: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在职在编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编制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免笔试者还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附后);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嘉兴市户籍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按自己所对应的身份类别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准考证》:考生在5月25日前按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出现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不占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对象比例。面试前,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于6月1日,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同时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得分占面试总分的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免笔试人员的,免笔试人员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拟聘用单位,并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教师在南湖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嘉兴市南湖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x

附件:报名登记表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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