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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灌阳县2021招聘教师8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桂林市灌阳县2021招聘教师8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设公开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教师83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21年度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2021年8月18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 “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18日在桂林市教育局(http://jyj.guilin.gov.cn/)、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灌阳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在灌阳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直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773-4215581。

  资格审查:灌阳县教育局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资级证、职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一式两份《2021年度灌阳县教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供报名时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涉及的方法内容。

  特别提示: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取一个岗位报考,多报者按不诚信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中没收录的,必须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报名时,一定要全程配带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1.面试环节:由灌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40人,该职位面试时视情节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27日。具体面试通知见面试通知单。

  3.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本人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在招聘职数内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以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单位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4.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

  1.经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工作。由灌阳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灌阳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控制数使用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桂林市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⒌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报考人员出现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咨询等事宜,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特别提示:本次直接面试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面试考试辅导班、培训班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

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阳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灌阳县2021年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度灌阳县第二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1年考试专业指导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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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2026年5月面向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和《省语委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闽语〔2023〕2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普通话测试的需求,便于各行各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但报名对象不得在其他考点同时报名,或考生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测试系统不接受该考生继续报名。

二、培训、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测试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达考点并参加测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本测试站不负责补考或退款等事宜。

(二)培训、测试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怀仁楼梯教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三、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

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扫码缴费、打印准考证、培训、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 – 5月15日9:00,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港澳台考生请使用18位数字的长号进行报名)

3.考生进入网上在线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的报名步骤操作。

(1)点击右上角“请登录”,考生自行注册、登录。(此步骤可提前操作)

(2)报名入口处选择“福建省”,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测试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考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4)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报名信息(应试人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点击“下一步”,完成预报名。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 2 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JPG/JPEG/PNG 格式,1M 以内。

(2)如考生需查询报名情况,可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报名查询”栏,输入姓名、证件号、省份后,点击确定即可。

(3)若培训测试场预报名人数未达到预期40%名额,则取消该场次测试。

(二)扫码缴费

1.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5月15日12:00至5月18日9:00 期间,已经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后请截图保存凭证),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2.收费标准

(1)测试专场收费:50 元/人。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 195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生收费标准。

(2)培训+测试专场收费:培训费 112 元/人,测试费 50 元/人,合计 162 元/人。

为适应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测试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普通话水平,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设普通话水平线下培训专班,培训费收费按照《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确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城院综〔2022〕15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为开放式,考生自愿登录报名。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谨慎选择测试场次,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不支持更换场次、不支持退款。

(3)由于测试名额资源有限,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缴费并参加测试。对于多次预报名成功但不缴费导致名额浪费的考生,本测试站将予以登记跟踪并限制后续报名。

(4)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本网站了解相关公告,也可加入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考生QQ群(491318924)了解相关测试事宜。

(三)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于5月20日 9:00 至考前登录 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但信息查询不到,请在5月20日(9:30-11:30,14:30-17:00)至考前期间联系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站(0596-2523373)反馈。

特别提示: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而错过考试安排,后果自负。

(四)培训安排

1.测试日期为5月31日的考生,培训时间为:5月23日—5月24日,8:30-11:30,14:30-17:30。培训形式为线下培训(16学时)。培训地点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参加培训,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培训功课表如下:

 

 

2.自愿缴费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请加入QQ培训群(群号:491318924)了解培训事宜。

(五)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因信息采集环节需读取身份证信息,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备考。

测试现场进行信息采集环节需拍照,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请考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要穿白色上衣、无袖上衣等,长头发考生请将头发扎起来,露出耳朵,刘海不遮住眉毛。

四、普通话等级测试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成绩查询”。

网址:http://bm.cltt.org/#/index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

1.电子版普通话证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文件,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领取流程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申请流程”公告。

网址: https://pxc.zcvc.cn/info/1016/1392.htm

2.纸质普通话证书领取方式有以下3种方式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

证书直邮,是指证书印制完成后,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减少证书在省、市部门间的流转时间,方便考生更快地领取到证书。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邮寄服务

凡未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其证书将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发至各测试站点。本站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漳州市寄递事业部(EMS)办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邮寄服务流程。请注意,二维码内表格需填写证书编号,而非准考证号码。EMS客服联系电话:1864960246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取

考生可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3点至5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现场领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怀仁楼二楼201。电话:0596-2523373。请注意,入校需由东大门进入,领取时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及成绩查询截屏,不得委托领取。)

(三)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五、其他

1.为确保培训、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2.考生可访问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3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及答记者问。网址:http://pxc.zcvc.cn/info/1016/1367.htm

3.根据以往报名情况,报名开始约10分钟,名额全部告罄,考生可提前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并按报名时间及时报名。

4.若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考或需要临时调整考试措施,本测试站会通过公告告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公告。

考试相关事宜以及报名咨询请联系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596-25233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7日

广东省佛山市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具体的情况,佛山市普通话测评工作已有新的变化,敬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通知的内容。现将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的真实资料,并接受新测试系统的验证审核。

二、测试安排

1.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2026年5月17日(周日全天396人)。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报名系统,额满截止。

确认日期:不设现场确认。

2.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口试,考生将在独立的机房完成考试的全过程。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按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

3.测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

(1)单音节字词朗读;

(2)多音节词语朗读;

(3)(指定)作品朗读;

(4)(指定话题)说话。

4.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变化的提示

(1)正式测试前不再安排备考环节,试题由测试系统分配,请考生根据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和公开出版的相关用书准备考试。

(2)考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无法登录测试系统,不能通过考试验证。

(3)目前佛山站采用的是人脸识别的验证方式,需要现场拍照采集个人信息,敬请考生考试当天注意个人着装,免冠素颜拍照。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数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

咨询电话:0757-83966766

2.网上预报名操作方法

登录网址后,点击“在线报名”(如无账号请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中“广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考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只填所属区及具体的单位名称,尽量简化),按“确定”。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预报名成功者,逾期不缴费确认,网上报名作废。

3.缴费方式

测试费:50元/人。通过银行转账,截止日期:2026年5月7日18:00,过时恕不候。

全称:佛山大学

账号:666557758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江湾支行

注:务必用本人账户汇款转账,转账时必须标注“普通话测试及考生姓名”,无标注者按缴费不成功处理。

4.参考资料

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安徽科大讯飞公司开发的《普通话测试学习卡》面值为15元,学习卡可以进行两次模拟测试,连续30天在线学习。所有学习资料考生自行购买。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考试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果已缴费成功但没有打印记录的,请于测试日前电话联系:0757-83966766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6:30,周六、周日不办公)。

五、普通话测试地点

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一楼测试室。

定位如下: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规定,测试者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现场核实身份,不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六、关于国家考试违纪、作弊者处理办法

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考试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国考试的报名、测试。

七、测试成绩、证书查询网址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与证书查询网址:http://bm.cltt.org/。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按照规定,测试成绩在3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考试中心认定公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两种。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佛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证书的查询与下载渠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本次测试的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证地点:禅城区五峰四路(北门)/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南门)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116室。

请考生及时领取测试证书,本测试站只负责保管证书6个月,逾期将不再保管,后果自负。

八、交通提示

具体参照佛山公交网,下面线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从北门进出。

佛山大学报名点及测试站可乘公交车:121、158、173佛山大学北门站。

考生须知的要求:

1.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测试日前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有序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前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必要时,考试当天考生需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能参加测试。

3.考生进入校园时请出示准考证,自觉接受门卫的所有检查。

4.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需要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审核身份),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不带身份证者无法通过考试系统的人脸识别验证,不能参加测试。现场拍照按标准照要求着装,免冠,素颜。

5.进入抽签、考试阶段,按照指引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个人消毒工作。

6.考试前领取一次性麦克风套,进入测试室时自行替换麦克风套,离开时摘下已使用过的麦克风套,并放到指定的垃圾桶里。

7.按照要求进入、离开考场,尽量不前往考场外校园的其他区域。

8.考试前及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9.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抵达测试地点,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0757-83966766。

10.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

河北省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10:00—5月10日24:00,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缴费、证书邮寄及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缴费流程: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考试结束后至收到证书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4007-111-866转122(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8:30-17:00(工作日)。

(三)准考证打印:5月11日10:00至5月29日12:00,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31日。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身份信息验证环节中将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安排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至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7月13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线下领取证书流程

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19日—21日携带准考证集中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9:00-11:3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请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五)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石家庄市教育局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教育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石家庄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广东省中山市2026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5月份

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一、测试对象  

1.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3个月方可报考。

3.重要提醒:考生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须完成本次测试后,才能报考下一次测试。

二、测试安排  

注: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纲要(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网上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操作流程

1.账号注册:考生须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页面右上角“请登录”按钮完成账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若使用360浏览器,须将浏览模式切换为“极速模式”,避免系统兼容问题。

2.预报名提交:登录已注册账号后,按以下路径操作:选择“广东”→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中”栏目→选择“中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定具体“测试日期”。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工作单位”栏填写需简洁规范;“证件类型”统一选择“身份证”。

3.照片上传要求:须上传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照片尺寸为3.5×5.3厘米(对应像素390×567),支持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该照片仅用于报名审核,测试当天将重新采集证件照(用于证书制作),建议考生测试当日穿着深色有领衣物。

(二)网上预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从事职业” 栏填写要求:在校学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校学生”选项;社会人员须结合自身职业状况,选择对应职业类别选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查询功能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名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报名成功状态及相关报名信息;同时,该栏目支持报名信息删除操作,考生需谨慎操作,删除后相关报名记录将按系统规则处理。

四、测试和缴费  

测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所需审核材料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再参加测试。现场不收取现金,请按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一)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

现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

2.在校学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在校凭证原件(以下三项条件任选其一提交):

①普通在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件应明确载明就读学校全称、完整注册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②大一在校新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作为学生证的替代凭证;

③大一在校新生或学生证原件遗失的在校学生:须提交《在读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该证明需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3.贫困学生(申请免测试费)

除按本条第 2 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另行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认定佐证材料,材料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在境内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的港澳人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作证明。

(二)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

1.非在校生:50元/人

2.在校生:25元/人

3.贫困生:免费

说明:在校生指在读全日制未毕业学生,报名表“从事职业”须选“在校学生”,填写错误或无法提供学生证原件按50元收费。

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0760-89989329

咨询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六、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一)打印准考证

1.打印及查询入口: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完成准考证打印,该网址也可用于后续成绩查询。

2.打印时间:考试当周的周五,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当天测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可查询成绩。

2.证书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测试对象  

(一)考试要求

1.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仅可步行入校;

2.步行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3.入校后按测试站点安排执行闭环管理,不得前往校园其他区域;

4.考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逗留。

(二)信息关注

请考生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报名、考试及领证的最新通知。

(三)缺考处理

报考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半年内将不安排其参加现场考试,需等待6个月后才可再次报考参加。

附件:在读证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顺利完成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线上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9:00-5月10日,报满为止。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程序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保定市”,选择521考试任务,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报名要求

(一)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在校生请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

(二)请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三)请认真选择考点,核准报名信息。报名完成后不可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

、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12日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

、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观看测试流程视频;按顺序号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自参加考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取。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官网–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证书。如需邮寄证书,请于考试当天扫描邮政二维码填写证书邮寄信息。

(三)证书领取时限。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项

(一)请在支付时限内完成支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无效,系统自动删除考生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到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为考生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重要提醒: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测试。

(五)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电子设备等个人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替考、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电话:50613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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