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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 试中心函〔 2020 〕 115 号) 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 2015〕21号)的相关规定 ,现将我市 2021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前先认真阅读重庆市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再开始报名。考生须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 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二)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须通过笔试、面试和认定等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https://www. jszg.cq.cn),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尤其要认真阅读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避免出现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认定教师资格或不能通过认定的情况。
二、考试对象
(一)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 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按相关流程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才具备报考资格。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重庆户籍 在市外普通全日制高校就读的 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3. 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
(二)学历条件
1 .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5日(17时报名截止);
(二)网上审核时间: 2021年9月2日至9月7日(17时审核截止);
(三)网上交费时间: 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24时交费截止);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
(五)成绩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9日。

 五、考试科目安排
(一)各学段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如表 1所示。
表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二)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 1)。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 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七)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 2021〕14号)文件精神, 小学面试科目中, “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六、报名流程
考生须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 http://ntce.neea . edu.cn ) 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由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 3个步骤组成, 报名流程图见附件 2。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9月2日至9月5日(17时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1.注册信息: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按照提示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 若在审核或者 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或认定不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选用符合要求的照片。 不能选用经过特殊处理的 ( PS ) 或生活照等其他非正规照片。 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 。
照片要求: 本人近 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 200K,格式为jpg/jpeg。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或增减考试科目。
4.考区选择: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37个考区和1个高校考点, 每个考区(考点)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考点)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考点),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可选考区(考点)报考。 各考区 (考点) 的咨询电话见 附件3 。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 9月2日至9月7日(17时审核截止)。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 。 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 9月2日至9月8日 ( 24时交费截止) 。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照提示及时完成网上交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 70 元 / 科。 请考生在 9月8日24时前完成网上交费,交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参加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 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考生再次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无误,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期间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二)证件要求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 《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 (附件 4)、“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
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九、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1年12月9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 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复核申请表(附件5)。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 成绩复核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复核结果无异议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更正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十、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 2020〕 8号 )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招发〔 2020〕14号)的精神,考生须做好考试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及相关工作。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健康检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应从考前 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
(二)申领健康码
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 14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相关机构将在考前14天和考前3天监测健康码状态。考生应确保直至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入场时须持当日更新的考生本人的“健康码”,经查验为“绿码”方可入场。
(三)填写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每科考试入场时均须上交。
(四)温馨提醒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研判,确有必要到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遵循考点规定,服从组织安排。
2.考试结束后,考生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3. 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前 14天有市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 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 重庆市 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 cqksy .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一、其他说明
(一)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 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
(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 2 年。由于疫情原因, 参加 “ 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 ”各批次笔试,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即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 3 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 “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4.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
5.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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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承诺书
5. 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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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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