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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2021招聘教师10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2021招聘教师106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如东县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秋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4.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聘用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2021年毕业的如东籍“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本县在编在岗教师以及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过刑事处罚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 2021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rdedu.net.cn)、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
  (一)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7日09︰00~9月9日18︰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8︰00。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完善,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9月7日~9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方式: 0513-84512932,联系人:陈老师。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9月7日09︰00~9月12日18︰00。
  (三)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9月7日09︰00~9月12日20︰00。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之日起1天内,通过报名系统另行缴纳面试费100元。不按时缴纳面试费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招聘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如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登记手续,办理退费。
  (四)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4︰30~18︰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当天“通信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参加考试或资格复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招聘方式
  报考岗位代码为01~17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
  报考岗位代码为18~27的,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占20%;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占80%。
  2.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12932,联系人:陈老师。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于笔试后2天内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者本人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但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只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学历无需提供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右侧有二维码,2021年毕业但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
  3.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东县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报考岗位代码18~27的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技能测试。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后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技能测试内容:
  (1)小学音乐(岗位代码:18):声乐(清唱,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4分钟。40分)、钢琴演奏(指定曲目,时间不超过3分钟。30分)、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4分钟。30分):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不使用伴奏)或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
  (2)高中体育(岗位代码:19):队列口令(40分)、足球(30分)、体操(30分)。
  (3)初中美术(岗位代码:20):命题创作(可以用水粉、水彩、中国画的形式完成,提供4开大小水粉纸和四尺三开半生宣纸各一张,其余绘画工具材料自备)(完成时间:60分钟。40分);人物全身速写(提供8开大小素描纸一张,其余绘画工具自备)(完成时间:30分钟。30分);美术字(完成黑白稿即可,提供8开大小素描纸一张,其余书写工具自备)(完成时间:30分钟。30分)。
  (4)中小学信息技术(岗位代码:21~22):PPT课件制作(40分)、Flash动画制作(30分)、Python编程(30分)。
  (5)学前教育(岗位代码:23~27):钢琴弹唱(指定曲目,40分)、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30分)、儿童画(30分)。
技能测试所需工具(钢琴、计算机、体育器材除外)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岗位代码为01~17岗位的面试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2)报考岗位代码为18~27岗位的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100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备课时间40分钟)按抽签序号在指定教室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考点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17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18~27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1.体检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告。如末位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的原则(如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技能测试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在前),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考生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岗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我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仍同分的或不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则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组织面试,取再次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择岗)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说明
  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从事我县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如东县委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14号),被聘用人员若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的,以及其他原“985”综合性大学(不含独立学院)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聘用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到我县县城城区学校任教的,在我县从教期间,5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1.8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被聘用到我县乡村学校任教的,5年服务期内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至每年1.5万、2.5万、3万元。
  (二)被聘用人员到我县工作每满1年,按奖励标准的50%逐年兑现,其余金额存入教师个人教育专门账户,服务期满一次性兑现给本人。
  (三)如东县教育体育局将被聘用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后备干部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四)被聘用的人员如在我县购买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8万元。购房补贴在本人购房后凭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首期发放补贴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服务期满后发放(如在服务期满后仍在如东任教并购买首套用于本人自住的商品住房,则一次性发放相应的购房补贴)。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及考务技术咨询: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4513102(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监督信箱:rdxjyjjcs@126.com
 
  附件:2021年秋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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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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