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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经济开发区2013年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聊城经济开发区2013年招聘小学教师30名

  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拟公开招聘部分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小学教师30名,卫生医护人员20名,分配至基层小学和卫生站所。详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卫生医护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
二、聘用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卫生医护人员岗位的考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六)学历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2月8日9:00—12月10日16:00;
2、查询时间:12月9日9:00—12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开发区人才网(www.lcrc.gov.cn)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实行诚信报名,并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情况,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请应考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12月13日9:00—12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上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所报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理论和基础知识等;报考卫生医护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卫生基础知识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聊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每个审查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采用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基本素质、普通话水平等;报考卫生医护人员岗位的,主要测评作为医务工作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各项专业技能。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录取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将在聊城经济开发区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满,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统一分配。
七、其它
招聘期间将不定期发布有关通知,请注意登陆网站查询。
本简章由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725590710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4日
附件: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岗位名称

招聘数量

报考要求

备注

音乐

5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体育

3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美术

6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语文

6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数学

4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英语

5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信息技术

1

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合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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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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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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