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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大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高中教师结构,充实县一中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大同县高中教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方便考生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待遇
1. 招聘单位:大同县一中
2. 招聘岗位:生物教师、语文教师、历史教师、政治教师、物理教师、体育教师
3. 招聘计划:10人(生物教师2名,语文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4. 招聘人员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大同县高中教师,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5. 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市,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毕业生为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 具有大同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4.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全国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
5.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6.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相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考人员须支付报名费壹佰元。
2. 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18 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大厅(大同县西街水务局大楼一层)。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3张,能证明有两年教学工作经历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报名结束后,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审验报考人员的学历,确系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视为正式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 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竞争性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5.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
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x.gov.cn)和大同县电视台公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2.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3. 考试方式
笔试按照人事考试规范化的要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计分方法
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本人愿意参加笔试的,也可以参加笔试,如参加笔试,计分方法与其他参加笔试考生一致)。其他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排序,与报考相同岗位免笔试考生合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参加笔试考生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按笔试成绩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前,如有个人自行放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教学能力测试比例,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领导组批准后,比例可适当放宽。教学能力测试开始后,如遇考生缺考,使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情形,该岗位考生仍正常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于本场次教学能力测试平均成绩,可以进入体检环节,等于或低于本场次教学能力测试平均成绩的予以淘汰。
笔试成绩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六、教学能力测试
1. 领取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时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布,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2. 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按所报专业分组进行,采用讲课的形式,每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2—2013年度现行高一年级教材,教学能力测试考官按岗位需求确定有关专家组成,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或考官集体研究命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考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根据剩余考官打分多少,算术平均计算教学能力测试得分。
免笔试考生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名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作为体检人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淘汰(如免笔试考生与参加笔试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免笔试考生优先),空缺名额根据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70%之和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
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组同意后,不予以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事项
1.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2.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 本公告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同时发布,由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同县人社局办公室 0352-8019465
监督电话:大同县纪委办公室   0352-8012207
 

                                                                                                                    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
                                                                                                                                 2013年 1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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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3.在海南省就读或海南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三年级在校生、四年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升本”本科段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4.海南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5.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笔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要求,否则即使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7月3日10:00—6日16:00。

2.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7日16:00。

注:7月6日16:00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7月7日16:00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特别提醒:(1)网上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审核结果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网站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报名网站的审核状态。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已完成缴费的,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报名网站会自动退费。

(三)报名流程

1.报考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均需进行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网站免费下载。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按网站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的照片图像须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的素颜相貌,照片不能美颜和PS处理,不能用翻拍的照片,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双胞胎考生不得上传同一张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示例如下:

4.填报报考信息,提交审核。

5.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302号)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有类别收费标准均为70元/科。收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所报类别选择对应的考区或高校考点,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或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五)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得参加考试),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六)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变更申请登记,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特别提醒: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

2.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在认定环节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4.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八)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9月7日12日。

六、考区和高校考点设置

我省共设海口市、三亚市、五指山市等3个考区和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桂林洋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和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等4所高校考点,报名结束后海口市、三亚市、五指山市等3个考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设置中学考点,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名称和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为准。现将考区和高校考点信息公布如下:

注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注意根据自己所报类别选择相应的考区或高校考点,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七、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八、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和小学特殊教育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三)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四)各类别笔试、面试科目对应情况见附件2

九、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公布成绩和颁发证书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11月6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在11月6日10:00至11月20日17:00期间,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ah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若成绩复核有误,最迟于11月27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不再另行通知。复核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二维码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笔试,请注意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6月23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至12日。

  考试时间:9月12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考生需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不能用于报名教师资格考试。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998
恩施州
0718-8222833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9月7至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11月6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福建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7月6日17:00截止。
  3. 审核时间:2026年7月7日17:00截止。
  4.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毕业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深色服装,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不接受调整考区及退费等申请。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8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根据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25〕52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50号(晋安交警大院内)

0591-83332876

报考对象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主校区)南门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5号楼三层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天元丽景酒店旁))

0598-8033408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市教育局二楼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

0599-8868395

 

武夷学院(在校生)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及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中心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7日-12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

11月6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考区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10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15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15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安徽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考区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6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7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8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9月7日—12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 

6.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6年11月6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具有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的规定,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者才能报考。

2.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3.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4.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可以报考。

5.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者,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9月12日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科目说明: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

请正确选择毕业(或就读)学校全称,先点击院校代码查询,查询不到院校名称的,请在院校代码中输入“00000”,院校名称中输入学校的全称。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3884572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0552-4041933、4041620

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面试):0552-2157595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笔试咨询: 0554-6651605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西路299号(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

笔试咨询:0555-8324775

面试咨询:0555-8324011、8324018

认定咨询:0555-2310108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花庄路2号)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2室

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230号,国家开放大学新校区综合楼3楼)

0550-2177877、2177876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1295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笔试咨询:0566-2317808

面试咨询:0566-2317814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8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审核状态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如有异常的重复缴费,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费。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5日内,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ahzsks.cn/)相关公告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设考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登记,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注: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

2.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按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八)政策咨询电话:0551-64495743、64495938,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1120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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