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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2013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现将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7名,其中平湖市公办中小学教师 88名(普高3名、职业类学校16名、初中20名、小学49名),幼儿园公办教师7名;人事代理民办学校5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17名。(具体见附件1《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其他: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与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报考条件要求
(一)应聘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基础课教师
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职业类学校专业课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对象分应届生和社会生。应届生为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生为浙江省户籍、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出生日期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
(三)应聘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
浙江省户籍,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出生日期要求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初中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信息技术和美术学科扩大到专业对口、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专业对口、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且已具备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应聘小学学校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中音乐、美术学科扩大到专业对口、嘉兴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且已具备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应聘幼儿园公办教师
平湖市生源范围或户籍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其他事项
1.未就业的2010届、2011届、2012届平湖市户籍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户籍以2013年2月28日前为准)。
2.专业对口,且本科为师范类的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或高师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
3.根据综合学科特点,对下列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岗位规定如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应学科实验员岗位或者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教育、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考生可以报考初中社政岗位;师范类对外汉语(涉外中文)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岗位,地理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或初中社政岗位,小学教育的考生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由考生选择决定。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要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4.校医的报考条件为平湖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其考试程序方式根据平湖市卫生局统一招考要求进行,参加平湖市卫生局统一考试。
5.中共平湖市委党校的招聘,其招聘条件、考试程序方式详见平湖市人才网上相应招聘简章,其中考试参加平湖市第二批招聘教师考试。
6.符合附件招聘计划中相应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制定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市教育网、平湖市人才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相应学科的加试技能测试。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考试总成绩,有关学科实验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报考实验员、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等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有空缺岗位时,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4.体检、考核。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签订《就业协议书》、进行考核。健康检查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由招聘学校填写《平湖市学校教师招聘审批表》,连同综合考核材料及录用报告,一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并于2013年8月份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3年2月28日、3月1日上午8:30~下午3:00(中午不休息)随带报名材料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相应岗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2010届、2011届、2012届未就业的平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10)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11)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236349,85236899。
附件:1.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2.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3年2月7日

附件1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计划

类别 招聘单位 招聘名额合计 招聘岗位及名额 其他有关要求
普通高中 平湖中学 3 物理实验员 1  
化学实验员 1  
生物实验员 1  
乍浦高级中学 1 语文教师 1  
职业学校 职业中学 8 会计专业课教师 1  
金融专业课教师 1  
企业管理专业课教师 1 研究生以上学历
数控维护专业课教师 1  
化工专业课教师 2 其中1名为仪表方向
机械专业课教师 1 模具方向
工业设计专业课教师 1  
技工学校 8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2  
体育教师 2  
会计专业课教师 1  
数控技术实习指导教师 1 数控铣、模具方向
初级中学 东湖中学 6 数学教师 2  
科学教师 1  
社政教师 1  
信息技术教师 1  
体育教师 1  
城关中学 3 语文教师 1  
英语教师 1  
校医 1  
稚川实验中学 3 科学教师 1  
信息技术教师 2  
福臻中学 2 数学教师 2  
南市中学 1 社政教师 1  
新埭中学 2 社政教师 1  
美术教师 1  
新仓中学 4 科学教师 1  
信息技术教师 1  
美术教师 1  
体育教师 1  
全塘中学 2 语文教师 1  
社政教师 1  
小学 实验小学 3 音乐教师 1 器乐方向
体育教师 1 田径方向
美术教师 1 书法方向
平师附小 2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音乐教师 1 舞蹈方向
艺术小学 2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1  
百花小学 1 语文教师 1  
东湖小学 5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体育教师 1  
叔同实验小学 2 数学教师 1  
美术教师 1  
当湖中心小学 3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1  
体育教师 1  
钟埭中心小学 4 语文教师 1  
数学教师 2  
科学教师 1  
行知小学 2 语文教师 1  
音乐教师 1  
新埭中心小学 5 语文教师 3  
数学教师 1  
体育教师 1  
广陈中心小学 1 语文教师 1  
新仓中心小学 4 数学教师 1  
特教教师 1  
体育教师 1  
美术教师 1  
全塘中心小学 4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2  
黄姑中心小学 8 语文教师 2  
科学教师 2  
体育教师 1  
音乐教师 1  
美术教师 2 其中1名为书法方向
林埭中心小学 1 音乐教师 1  
面向农村学校统配 4 语文教师 3  
数学教师 1  
小学 乍浦小学 4 语文教师 2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乍浦天妃小学 5 语文教师 4  
数学教师 1  
乍浦九龙山小学 1 英语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 第一幼儿园 2 学前教育教师 2  
行知幼儿园 1 学前教育教师 1  
实验幼儿园 4 学前教育教师 4  
乍浦中心幼儿园 3 学前教育教师 3  
乍浦天妃幼儿园 3 学前教育教师 3  

 
 
 
附件2:
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类别: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现户籍   生源地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是否应届生   是否师范生  
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   应届非师范类是否已具备申请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具备何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   报考岗位  
学习工作
简历
 


有何特长  
 
 
资格审查
情况
   
 
 
                            年     月    日


    我已仔细阅读《平湖市2013学年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的相关政策与信息,理解其内容,并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二○一三年   月    日
                       
 

说明:报考专业必须与公布的招聘专业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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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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