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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2014年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1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慈溪市2014年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1名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41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历届非事业编制人员。户籍以2014年2月1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4年8月31日。
     8.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录用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14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确定并选择1个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到慈溪锦堂学院(古塘街道孙塘路532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事先填写好《2014年慈溪市教育局招聘职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上交。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原籍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历届生须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报考岗位有教师资格、执业(工种)资格、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的缴费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可代领)。
     (二)考试
     考试总分100分,采用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法,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3月8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成绩。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指标一定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招聘指标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指标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为拟聘用人员;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教师素质的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慈溪教育人事网、慈溪人才网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5月底前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如在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以及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自行解除就业协议。
     (二)聘用人员2014年8月上旬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因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工作经历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见习期(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试用期)为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有关信息可登录慈溪教育人事网(jyrs.cixiedu.net)等网站查询。
     (五)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七)联系电话:0574-63919019、6391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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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和复核公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在该网站“考生服务”-“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17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考区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复核申请(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完整提交面试结果复核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点名称、报考学段、报考学科、考试时段、复核原因、电子邮箱。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提供的信息存在差错导致无法进行核查的,责任自负。各考区受理复核申请后,将于2026年1月17日后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面试成绩复核仅对原始评分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核对。

        各考区面试结果复核联系方式见下表:

        面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的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附件: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单

山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发布通告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00发布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山西省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6日访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s://ops.hycj.jrycn.cn/f/sxbsfh)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复核面试结果,其他方式申请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考生可于2026年1月23日至1月27日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2026年1月9日开始。

  此次笔试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名公告将陆续上网,请考生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填报、考试报名等事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要求考生诚信参加考试,并在报名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确认,否则拒绝报考。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见附件)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充分了解报考所需的各项条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附件: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院

  2026年1月4日

广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10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以下简称“考生自助平台”)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仅核查面试登记分数是否准确,不提供评分细则,不予重评,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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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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