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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善县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嘉善县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嘉善县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根据嘉善县教育事业"十二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为加快适应我县教育形势的变化,基本满足中小学师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优先招聘后的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3年度公开招聘初中教师22名,小学教师74名,合计96名(招聘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

1.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与招聘学段、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小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时要提供与应聘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体育特长招聘的可放宽至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师范类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3届毕业生,嘉善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1届、2012届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嘉善户籍;

本次招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普通话二甲的师范类英语专业教师可报考小学语文;师范类科学专业教师可报考小学数学。

(二)非师范类

1.音乐、美术两个学科,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2013年音乐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艺术教育)、美术专业(美术学、绘画、中国画、书法学、艺术设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户籍不限;

2.信息技术学科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2013年计算机专业(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信息工程)本科(一批分数线、一本专业)及以上毕业生招聘,户籍不限;

3.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2013年语文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专业(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专业(英语,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本科(一批分数线)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嘉善户籍;

4.体育学科中属特长招聘的

(1)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项目技能要求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个人取得全国计划性赛事前八名或者省运会冠军(或参与的集体项目获得前三名);

(3)年龄小于28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招聘学校及所需的体育专长科目见附表。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双向选择录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5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谈公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信息学科为非浙江省属高校毕业的应提供符合"一批分数线、一本专业"的有效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本次招聘报名按岗位、学科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应岗位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小于2:1(体育特长招聘的除外),不足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者取消。

5.考试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公共教育理论(占15%)、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其它(占15%),考试时间1.5个小时。

(2)面试。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数3倍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试讲形式(小学内容为现用5-6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7-8年级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15分钟。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占面试成绩的60%。

(3)考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23~24日,嘉善县第二实验小学。

6.体检、考察。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分初中、小学在相应岗位内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有术科考试的以术科考试成绩为先)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岗位内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该岗位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7.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合格者与相应岗位内聘用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聘用学校组织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8.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3年8月20日前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3.体育特长招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到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附件:1.嘉善县2013年度拟招聘学科分布一览表

2.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张

3.嘉善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2013年2月6日

附件1:

嘉善县2013年度拟招聘学科分布一览表

 

学段

岗位

学 校

语文

数学

 

科学

历社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合计

初中

岗位 1

(合计12人)

实验中学

 

1

 

 

1

 

 

 

 

2

嘉善一中

1

 

 

 

1

 

1

 

1

4

嘉善四中

 

1

 

2

1

2

 

 

 

6

足球1

岗位2

(合计10人)

 

嘉善五中

 

 

 

 

 

 

 

1

 

1

里泽中学

 

 

 

 

 

 

 

 

1

1

干窑中学

 

 

 

 

2

1

1

1

 

5

陶庄中学

 

 

 

 

 

1

 

 

 

1

天凝中学

 

 

 

 

 

 

 

 

1

1

丁栅中心校(初)

1

 

 

 

 

 

 

 

 

1

初中各科合计

2

2

 

2

5

4

2

2

3

22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

 

小学

岗位1

(合计13人)

实验小学

 

 

1

 

 

田径或足球1

 

1

1

4

第二实验小学

 

1

 

1

 

 

 

 

 

2

杜鹃小学

 

 

 

1

 

2

 

 

 

3

车站路小学

1

 

 

 

 

 

 

 

 

1

泗洲小学

 

1

 

1

 

 

 

 

 

2

城西小学

 

1

 

 

 

 

 

 

 

1

岗位2

(合计20人)

里泽小学

1

1

1

 

 

 

1

 

 

4

大云中心校(小)

2

1

 

 

 

 

 

 

 

3

惠民小学

2

2

 

 

 

1

1

1

 

7

姚庄小学

 

1

 

1

 

1

1

 

 

4

干窑小学

 

 

 

 

 

 

1

1

 

2

岗位3

(合计人21人)

枫南小学

1

2

 

1

 

 

 

 

 

4

大通小学

1

 

 

 

 

 

 

 

 

1

范泾小学

 

1

1

 

 

1

 

 

 

3

西塘小学

 

 

 

 

 

1

 

1

 

2

丁栅中心校(小)

1

1

 

 

 

 

1

 

 

3

俞汇小学

2

2

 

1

 

 

 

 

 

5

大舜小学

2

1

 

 

 

 

 

 

 

3

岗位4

(合计 20人)

下甸庙小学

 

 

 

1

 

 

 

 

 

1

陶庄小学

3

2

 

 

 

 

 

 

 

5

天凝小学

2

 

 

1

 

 

 

 

 

3

洪溪小学

3

 

 

 

 

 

 

1

 

4

杨庙小学

 

1

1

 

 

 

 

 

1

3

逸夫小学

1

 

1

1

 

 

 

 

1

4

小学各科合计

22

18

5

9

 

7

5

5

3

74

                           

 

附件2:

 

××××大学师范专业毕业学生证明

(样张)

 

×××学生是我校(学院)×××学院(系)×××专业×××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籍生源。特此证明!

 

 

××××大学(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嘉善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 生年 月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 历

 

学  位

 

所学专业

 

是 否师 范

 

教师资格种  类

 

应聘学科

 

通 讯地 址

 

手 机

 

住宅电话

 

 

 

 

 

家庭

关系

 

 

 

回避

关系

 

 

 

教育局

资 格

初 审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拟录用

意 见

招聘学校拟录用意见

教育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考生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者请填写在回避关系栏内,如没有则填写无。因未如实填写将影响考生录用。

1.直系血亲是指是否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关系。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是否有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关系。

3.近姻亲关系是指是否有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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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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