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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金华市婺城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2名(含婺城区机关幼儿园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对口(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相一致),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3.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要求。定向山区乡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另行规定。

  4.已经取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二)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婺城区生源(不含开发区、不含集体户、下同),年龄2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应届生必须在一年见习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历届生报名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下同)。

  2.金华市生源,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年龄在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以内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要求对口。

  3.浙江省生源,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年龄在28周岁以内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教育类硕士研究生。

  4.教育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的普通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其他“211工程”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专业要求对口。

  5.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需具有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大专生限定为金华市本级生源、本科生放宽到金华市生源。专业要求对口。

  6.报考幼儿教师需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音乐专业、师范类美术专业毕业的应、历届毕业生,大专生限定市本级生源,本科生放宽到金华市生源,年龄要求:大专生在25周岁以内、本科生在28周岁以内。在婺城区教育局核准开办的幼儿园(不含金西三镇范围内的幼儿园)任教满5年、有婺城区(不含开发区)户籍、具备幼儿教师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在任幼儿教师可以报考本岗位。

  7.小学全科教师报考条件:婺城区(不含开发区)户籍,在婺城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任教满1年及以上(任教时间计算到2014年6月底)的在任代课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婺城区生源,所学专业没有列入本次招聘计划的师范类大专、本科应、历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就近学科岗位报考,年龄必须符合资格条件一或二的要求。

  9.财会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是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金华市本级生源,年龄25周岁以内。具有财会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到28周岁,金华市生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4日至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 3月7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2301办公室,金华市区K9路公交车终点站)。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留复印件(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优秀毕业生证明、高等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代课教师(幼儿教师)的任教证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事先填写或打印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四),一式二份,并粘贴好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成功者的信息表由婺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返还报名者一份,作为准考证使用。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信息表,笔试、面试、体检、签约等环节都将用到本信息表。

  4.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职数面试入围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初中核减的计划用于增加初中语文的招聘计划,小学、幼教核减的计划用于增加小学语文的招聘计划。

  5.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反馈初审结果。考虑到本次招聘考试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正式毕业之前以及时间紧的实际情况,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公务员招聘的办法,在笔试结束之后再进行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条件者的面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分、面试分二部分组成。笔试分、面试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对有特长的应聘者实行加分,特长最多加记5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一)笔试(卷面分 150分,计入总分时折合成100分):

  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的笔试环节采用“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财会岗位卷”三套试卷,中小学语文、社会、英语、音乐、美术、小学全科教师、幼儿教师考“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卷,中小学数学、科学、体育、信息技术考“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卷。每套试卷具体分数构成情况如下,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左右,语文、社会、英语、音乐、美术五部分共100分左右;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左右,数学、科学、体育、信息技术四部分共100分左右。财会岗位卷:教育政策法规50分左右、会计基础知识100分左右。

  笔试时间:2014年 3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婺城教育网、婺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笔试时凭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进场考试。

  (二)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和学科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其中招聘岗位数8—14名的按1:2比例,15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教师需进行相关专业素养技能测试),小学全科教师、财会岗位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婺城教育网、婺城人力社保网站另行公布。

  (三)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其中招聘人数4—14人的按1:1.5比例,15人以上的,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应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录用。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下属学校教师缺编情况及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相应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没有可递补对象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初中核减的计划用于增加初中数学的招聘计划,小学、幼教核减的计划用于增加小学数学的招聘计划。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婺城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14年2月17日

附件一:

金华市婺城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学段 学科 招考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初中 语文 3 本科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  
数学 2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等  
科学 3 本科 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社会 4 本科 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小学 语文 12 大专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  
数学 8 大专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等  
科学 3 大专及以上 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  
中小学英语 3 本科及以上 英语、英语教育 到初中任教要求本科学历
中小学音乐 8 大专及以上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中小学体育 8 大专及以上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小学美术 4 大专及以上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艺术教育类  
中小学信息技术 3 大专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幼儿教师 6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幼教)、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 其中定向箬阳、沙畈、莘畈各1名
区机关幼儿园 2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幼教)、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  
小学全科教师 10 大专及以上 面向代课教师招聘,要求见简章 定向分配到4个山区乡和农村完小
财会 3 大专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类,要求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小计 82      


附件二:

金华市婺城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情况说明

  一、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环节采用“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财会岗位试卷”三套试卷,报考中小学语文、社会、英语、音乐、美术、小学全科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的考“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卷,报考中小学数学、科学、体育、信息技术岗位的考“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卷。每套试卷具体分数构成情况如下,教育基础知识+文科综合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左右,语文、社会、英语、音乐、美术五部分共100分左右;教育基础知识+理科综合卷:教育基础知识50分左右,数学、科学、体育、信息技术四部分共100分左右。财会岗位卷:教育政策法规50分左右、会计基础知识100分左右。

  二、复习参考意见

  教育基础知识: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教育基础知识》(中学部分)考试说明;

  语文、社会、英语、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的学科知识: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中学部分);

  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的学科知识: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学的内容; 高等教育对应于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学的内容;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材教法(含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内容)。

  财会岗位的教育法规:参考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教育基础知识》(中学部分)考试说明中的“教育政策法规”部分。


附件三: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特长生加分细则

  为了适应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前全区中小学校对教师特长、能力、综合素质的要求,2014年婺城区教师招聘对有特长的应聘者给予适当的加分,为了保证特长加分工作公平、公正的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特长加分的项目:取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及以上证书者;取得教育部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及以上证书者;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者;二级动员(省体育局审定);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运动会(限个人项目)、综合性师范生技能比赛的获奖者。

  二、特长与报考岗位的界定:取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运动员、运动会获奖与自己报考的学科不一致才能视为特长,否则不能加分。例:某应聘者取得了钢琴A级证书,他只有报考音乐教师之外的岗位才能加分,反之不能加分;英语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教师之外的岗位才能加分,反之不能加分;其余类推。综合性师范生技能比赛每个报考岗位均可加分。

  三、证书时效的认定:各类证书、获奖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有效,运动会、师范生技能大赛大学在读期间获奖有效。

  四、证书、获奖真伪的鉴定:报名时,应聘者提交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教育局通过相关途径对应聘者申报的特长项目、获奖材料进行比对、审核,对初步认定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统一上网公示,接受群众、社会监督。招考全程接受举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笔试、面试、录用资格。

  五、每位应聘者最多只能申报2项特长,1项符合标准记3分,2项符合标准记5分,5分封顶。审核后,按如下标准计分:

  取得浙江省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记3分,B级证书记2分;

  取得教育部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记2分、八级记3分;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记3分;

  二级运动员记3分;

  运动会1—2名记3分、3—4名记2分、5—6名记1分;

  省师范生技能比赛1—3等奖分别记3分、2分、1分。
 

附件四:

金华市婺城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

 

准考证号报名时填   姓 名   粘    贴
近期免冠
一寸照片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生源地  
性  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就读院校   就读
专业
  应届/历届  
学历层次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 学位 学士(   )研究生(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证类别/学科   报考岗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条件摘要描述(对照招聘简章)
   
报考条件核实情况(招聘单位审核)  

 
请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填报,取消报名资格。

应聘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1.填写报名表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填写本信息表者视同认可招聘简章;

2.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本表一式二份,如手写要求字迹工整、填写正确完整,一份报名时附交,另一份经审核签章后作为参加笔试及面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请按指定座位就座;

3.准考证号由婺城区教育局在报名时填写;生源地指大学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其他信息按简章要求填报;

4. 本次招聘只通过手机短信和婺城教育网公告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拟录取人员,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婺城教育网http://www.jhw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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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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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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