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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14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14年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赛罕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面向基层、充实一线”的方针,按照“按需定员,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其中,农区汉授幼儿教师8名,城区汉授幼儿教师18名,蒙汉兼通女性幼儿教师13名,男性幼儿教师7名。(后附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所有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教育教学基本功;
  3.报考汉授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美术、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为中专起点的学前教育专业;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为体现学以致用的原则,报考者不得跨专业报考;汉授幼儿教师岗位和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不得兼报;汉授幼儿教师中,农区和城区不得兼报;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汉授幼儿教师需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蒙汉兼通幼儿教师需有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正式在册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考聘用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2月19日在内蒙日报、北方新报、赛罕区人民政府网、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2月28日8:00至2014年3月2日18:00
  网址: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hkszx.cn)
  报名须知: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准确填写报名表,在反复核对每项信息正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它信息在现场确认后也无法修改。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的证件必须一致。              
  2.现场信息确认及图像采集
  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赛罕招生考试中心
  信息确认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写清楚上学起止年月,是否为全日制统招生,以及所学专业等相关内容。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在验证有效期内。(请报考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3)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为确保教师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区实行教师招考聘用诚信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定“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对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填写或出具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与原始档案材料或事实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并将该情况上报呼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5)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2.笔试在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办法。按不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线。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面试名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4.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提供汉文试卷,并必须使用蒙文作答,其他岗位汉文试卷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5.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
  7.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赛罕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点同时公布,同时通知面试具体事宜。
  (四)面试
  1.在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面试评审组,具体负责幼儿教师面试的评审工作。
  2.公布的面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面试报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比例的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履行了面试报名手续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空余名额不予递补。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等,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形式和赋分执行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统一标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整体结束以后,公布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4.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语授课。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按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3.为鼓励大学毕业生为当地幼儿教育事业服务,凡报考农区汉授幼儿教师人员,如果具有农区幼儿园所在乡镇户口,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体检
  1.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教师招考聘用体检工作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工作按教师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实施,考核人员按1:1比例确定,如有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区教育局对进入考核范围的报考者,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书面鉴定的方式,公正地评价其综合素质。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名单均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公示一周。如有对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报请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并由区教育局协调区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新招考聘用的教师本着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5年,从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试用期1年。5年聘期结束后,在城区幼儿教师有需求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对聘用到农区的幼儿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为良好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分期择优选调到城区幼儿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加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二)教师考试聘用工作,是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招考工作要认真执行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精心组织每个环节的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教师招考聘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三)教师招考聘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教师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五)其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1-665103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1-6651102,监督举报电话:0471-4211777。
  本实施方案由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赛罕区2014年公开招聘46名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名) 招聘范围
城区汉授幼儿教师 18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农区汉授幼儿教师 8
蒙汉兼通
女性幼儿教师
13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美术、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为中专起点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蒙汉兼通
男性幼儿教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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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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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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