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8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88名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结合我区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实施2014年度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8名(不含提前批招聘数不足而列入本批次的数量,调整数2月26日公告): 
    中学教师13人:语文2、科学4、英语3、社会3、心理学1; 
    小学教师15人:语文8、数学4、英语3; 
    中小学共用岗位教师22人:信息3、美术5、体育8(含免费师范生)、音乐6; 
    职校教师3人:国际贸易1、机械1、建筑CAD方向实习指导教师1; 
    幼儿园教师31人;  
    特校教师1人;特殊教育1; 
    体育教练3人。体育教练招聘办法另行制定,招聘人数不足的,列入体育教师岗位。 
    上述岗位中,设立面向山区、偏远学校(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丁宅乡、章镇镇、永和镇、长塘镇、盖北镇所属学校)特需岗位男教师12名,其中:初中教师4名(科学1、英语1、社会1、体育1),小学教师8名(语文2、数学1、英语1、信息1、美术1、音乐1、体育1)。 
    特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上述计划数、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上述计划数2倍数的,酌情核减并调整指标。 
    三、招聘条件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2014年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 
   (2)本科阶段就读于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师范类专业的2014年硕士研究毕业生,浙江省生源;  
   (3)2014年师范类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浙江省生源; 
   (4)2014年硕士研究毕业生和 “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绍兴市上虞区生源;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绍兴市上虞区生源;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除“211工程”院校以外,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考初中及以下岗位教师。绍兴市上虞区户籍。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应届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心理学、特殊教育专业生源不限。 
    2.职教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应届生为绍兴地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地区户籍。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应届生为浙江省生源,其他专业应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户籍;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生源,历届生为绍兴市上虞区户籍; 
    (3)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具备幼教高级职称的绍兴市上虞区户籍非事业编制人员。 
    四、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招聘对象中允许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的人员应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定级。 
    ②报考中小学、职教专业课师资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符合幼教高级职称岗位的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对象中的历届生应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绍兴市上虞区户籍以2014年3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加分政策 
    为吸引优秀人才,对本次招聘实行加分记入的优惠政策。加分办法: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2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加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2)体育岗位素质加分: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3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2分,第四名至第六名加1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2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1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3分。 
    加分材料4月19日下午5时前提供有效。政策加分确定前在上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总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日上午12时前,将报名表发送指定邮箱,选择报考学科(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报特需岗位的人员允许自愿兼报同学段同学科岗位)。 
    教育管理、教育心理学等学科、职教培养方向的师范类毕业生(如无相关职教岗位)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允许报考相近学科,也可按所学专业分文、理科分别报考初中社会、初中科学、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 
    2.资格初审 
    根据高校录取库资料和报名表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符或有疑问人员直接网上回复告知。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3月2日下午。 
    报名人员登录上虞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于未能得到初审回复或结果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材料。 
    4.现场资格确认、报名 
    时间:3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招生办(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316号)。 
    资格初审合格者随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①提交《2014年绍兴市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③提交身份证、普通话证、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应届生为学校证明)和加分获奖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④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每门科目48元。 
    (二)考试方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小学(其中信息、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岗位按中学,特教按小学,下同)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范围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最新动态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②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其中语文(含特殊教育)、数学、英语、政治、社会、科学、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学科笔试统一参加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19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上虞区城北实验中学(百官小学城北校区北面,百官街道保驾山路底)。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15%、35%折算成笔试成绩,并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5%。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特殊教育、职教师资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学前教育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上述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有特需岗位的学科按特需岗位列先的原则确定面试对象(下同)。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能力和结构化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职教和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并以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具体细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15%+学科专业知识×35%+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时,以政策加分、大学录取批次、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文件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择岗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上虞籍免费师范生根据国家规定录用,但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统一择岗录取。拟聘用人员于2014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到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其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岗位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等其他严重疾患的,经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 
    七、有关说明 
    1.教师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2.考试未尽事项可及时登陆“上虞教育信息网”,查阅左上侧“公告栏”。 
    咨询电话:0575-82116137 0575-82213203 
    监督电话:0575-82181577。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2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