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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2014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莱州市2014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莱州市2014年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2014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须为师范类毕业生)可以应聘。应聘人员须于2014年7月底前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可参加报考,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手续)。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毕业证所载专业)方向一致,本科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五)应聘人员须具备获取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健康标准。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计划共20名,其中莱州市第一中学教师岗位8名,莱州市城区初中学校教师岗位12名。(具体各岗位学科计划、要求及数量等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14日。
    报名地点:莱州市招生办公室三楼会议室(文化东街,莱州市教体局东)。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学历及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笔试科目每科4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讲课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16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课基础知识两科。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与教学实践有关的内容。专业课基础知识为所应聘岗位高中段知识。按教学基础知识和专业课基础知识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须参加规定的全部科目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采取讲课测试方式,讲课测试内容为高中学段、所应聘岗位的现行教材。面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依重新面试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分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聘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城区初中学校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因考生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四、其他
    应聘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2222633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0535-2212359
    监督电话:
    莱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0535-2222318
    招聘工作网站:莱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lzrc.gov.cn)
    附:
    1、莱州市2014年城区学校招聘高层次教师计划表
    2、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

莱州市2014年城区学校招聘高层次教师计划表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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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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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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